得了新进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落实了各级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任期目标责任制。
根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近年来,我县积极实施贯彻执行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领导,明确了对采伐限额等七项量化指标进行考核,使目标责任制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责任制的考核,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和支持林业建设,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加快了森林资源的培育工作。
(二)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依法护林意识。
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我县积极组织林业部门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印制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单行本,发至各有关集贸市场、经营野生动物摊档、酒楼、宾馆、饭店及广大群众。还举行了法律咨询活动,宣传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宣传车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三)坚持采伐限额管理,确保资源持续增长。
为年度采伐限额不突破,我们重点抓了采伐源头管理。一是提高采伐透明度。采伐指标下发进行了公示;二是对各类采伐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计划采伐、异地采伐和盗砍滥伐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内部管理,对采伐指标分配、采伐审批、采伐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四是严肃处理乱砍滥伐的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加强森林限额采伐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去年底全县活立木总蓄积为408万立方米。同时完成了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四)强化运输监督,确保木材依法有序流通。
随着公路交通网络越来越发达,在利益驱动下,不法分子非法运输木材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遏制木材非法消耗,确保木材合法流通渠道的畅通,木检站充分发挥“关口”作用,依法检查运输木材的过往车辆,有力地维护了木材流通秩序。不断规范木材流通管理,并抓好木材检查站的制度建设和管理。一是木材运输证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梅州市木材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统一领取使用市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木材运输证》。二是规范了木检站的执法行为,坚决遏制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同时,根据交通环境和木材运输方式的变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部分木检站站址进行了规划调整,新增湍溪木材检查站、普滩木材检查站迁至梅州市大外环热柘五级站段。通过调整,我县的木材流通检查网络更趋合理,有利于发挥木检站的职能作用。同时,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每天24小时巡逻监控,对乱砍滥伐、违章运输木材等活动进行全力打击,稳定了林业秩序。森林分局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治热点,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五)规范调材管理,堵塞木材非法消耗漏洞。
我县现有木材加工企业153间,这些木材加工企业是资源消耗的大户,也是我们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木材加工企业管理中,采取完善调材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木材消耗台帐管理;进行不定期突击清查,对帐、证、物不符的进行依法处罚,无证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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