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态度消极、不配合、不支持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四)建立农村宅基地整理和流转机制,盘活土地资产。为盘活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存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快新农村建设,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大力推动农村宅基地整理和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工作。要认真执行农民建房"一户一宅"政策,对农民新批建房的,必须按规定拆除旧房退出宅基地;对"一户多宅"的农户应将其多余的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转让;对已实行集中安置的山区库区下山出库农户和已有稳定就业岗位、全家外迁进城镇创业定居的农户,其原居住地的房屋和宅基地都要进行拆房退宅、复垦或转让。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拆旧建新,在符合村庄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旧宅退宅异地置换等同面积的新宅;允许旧宅退宅在非农保区内置换一倍面积的生产性建设用地;允许有条件的示范村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实行公开出让。土地出让(含宅基地转让)净收益全额返还到村,用于村庄建设的基础设施配套投入(集镇所在村除外)。区国土资源局要会同乡镇(街道),对各地的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存量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并提出农村宅基地整理和流转的实施意见和奖励办法。
(五)建立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公共财政杠杆作用下,要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创新筹资方式,动员和吸收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如通过宅基地选位投标、捐资冠名、立碑、企业挂联赞助、设立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贡献奖等方式,引导社会、企业、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新农村建设工程。
同志们,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党委和政府为民办的一件大实事,我们要通过几年的努力,建成一批水网、电网、路网配套的服务功能设施齐全的新建型村,建成一批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特色村,建成一批污水得到治理、垃圾得到集中收集处理的环境整洁型村,建成一批房屋赤膊墙得到整治村庄靓化的生态型村,充分体现我区生态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反映田园风光融合现代文明的农村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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