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所倡导的发展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必然要求我们加强生态建设,把促进林业改革发展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当前,我省林业发展正处于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关键时期。从总体上看,社会对林业的需求日趋多样,林业的内涵外延日益丰富,林业的多种功能空前凸显。我们要按照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要求,把握规律,因势利导,充分发挥林地资源、物种资源、人力资源的巨大潜力,充分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集聚,全面提升林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使林业在推动科学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确保实现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这两个基本目标,积极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切实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全面推进“森林*”建设,为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面推进“森林*”建设,就是要着力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丰富的森林文化体系,构筑功能完备的山地、河流、海岛、城市、乡村一体的绿色生态屏障,形成山地茂林修竹、江湖水秀鱼跃、海岛鸟语花香、城市林荫气爽、田园果硕粮丰的生态景观,实现前人憧憬的“无山不绿、有水皆清、四时花香、万壑鸟鸣、绿荫护夏、红叶迎秋”的生活美景,为建设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山上*”奠定基础。
二、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其实践是一个渐进深化的过程,是一个示范带动的过程,也是一个突破创新的过程。我省对这项改革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在许多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有实践的探索和经验,也有深入推进的实力和条件。我们要再接再厉,巩固完善主体改革,全面推进配套改革,努力使林业改革发展得民心、增民利、惠民生。
一是进一步明晰产权。明晰产权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当前,我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但仍有部分地方集体统管山比例过高。要深入研究巩固主体改革成果的对策措施,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进一步落实产权,确保林农多得实惠。农村集体可根据当地的森林资源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自主选择改革方式,自主确定经营管理模式,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实现“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真正把集体林业产权落地到户。
二是进一步放活经营。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释放农民和林地的潜能,最大限度地创造经济效益。要积极推进山林规范流转,在不改变林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损害农民林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农民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限制农民自主流转林权,也不得强迫农民流转林权。同时,要积极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森林资源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赋予森林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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