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中坚力量。一要确定派驻方式。要根据本地行政村数量和乡镇干部人数等情况,因地制宜,科学选择“一人一村”或“一人多村”等模式,重点向新农村建设任务较重或问题较多的经济薄弱村、党建薄弱村、信访集中村倾斜,确保每村派驻一名专职驻村指导员。二要严格选派条件。出任专职指导员的乡镇干部要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敢于直接面对问题,善于做群众工作。要坚持因村派人与因人定村相结合,采取乡镇干部与拟驻村双向选择等办法确定人选。三要明确职责定位。各乡镇街道在指导员工作安排上要突出专职驻村,赋予专职指导员相应权限,确保指导监督到位。在安排村级建设项目和资金、调整村班子及培养新党员和村后备干部、村级议事决策等重大环节上,要设置规范程序,为专职指导员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同时,要注意处理好发挥指导员作用与维护村干部职权地位的关系,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农村工作。
2、建立健全区级机关指导员派驻机制。重点建立和健全选派、派驻、结对指导等三项机制:一是经常性的选派机制。要从需要到基层锻炼的区管后备干部和机关中层干部中,以及在机关工作两年以上的新录用公务员和新安置的军转干部中选派农村指导员。对身体条件许可、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退居二线的区管干部,在本人愿意的前提下,也可鼓励他到农村担任指导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作出榜样,带头选派单位里的工作骨干担任指导员。二是因需调整的派驻机制。区级机关干部担任农村指导员,要重点指导帮助村里解决一些新农村建设中的问题,帮助落后村改变面貌、重点建设村更上一层楼。派驻地点要与区级各部门挂钩联系制度相结合,并根据新农村建设需要、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适当调整。三是结对指导帮助的工作机制。农村指导员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派出单位的帮助支持。派出单位要与指导员派驻村建立挂钩指导帮助关系,当好坚强后盾,在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尽力予以支持。各派出单位每年要专题研究指导帮助工作,领导要深入派驻村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积极推动农村指导员工作常态化管理。农村指导员制度实施以来,我区已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下一步,要围绕充分发挥农村指导员作用,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以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指导员工作的常态化管理。一要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指导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区乡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派出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农指办要结合实际,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巩固我区三年来的农村指导员工作成果。对今年新一轮的农村指导员,要按照规定的人数、人员条件和时间要求,马上进行集中培训,确保在9月15日前全部进村上岗。二要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上下功夫。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切实承担日常管理主体的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农村指导员工作的布置机制,对指导员任期的不同阶段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建立健全农村指导员出勤登记、去向留言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加强对农村指导员的日常管理;积极探索任期目标承诺制、业绩报告等有效形式,经常对农村指导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农指办也要相应承担组织协调和考核督促的职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农村指导员工作顺利实施。三要在建立健全指导员工作参与和沟通协调环节上下功夫。要健全指导员工作参与机制,乡镇街道要大力支持指导员参与村里工作,认真落实“农村指导员列席乡、村有关会议”的规定,在安排村里有关项目时,要认真征询驻村指导员的意见,逐步形成有利于农村指导员沟通、参与、协调的工作环境;要建立资源整合机制,健全联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