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落实,做好、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研究和解决成果巩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办公室,从乡镇财政、林业、农技、水保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业务人员专门负责退耕还林专项建设单项建设项目的组织发动、规划方案编制、施工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及报账等工作。认真实行部门责任制,各单项牵头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抓好单项项目的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林业部门要按照《退耕还林条例》赋予的职责,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后续产业发展、补植补造、档案管理等工作。发改部门要统筹项目和资金,搞好综合平衡等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规范发放,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要负责抓好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以工代赈办要负责搞好退耕农户生态移民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工作。总之,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搞好协调配合,共同为退耕农户服务,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各项工作。
二、充分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大意义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科学决策。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史上投资最多、群众参与面最广的建设项目,涉及全县35个乡镇、256个行政村、50993户退耕农户、200328人,中央投资总额将达3.62亿元,其中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建设资金1.087亿元。截至20*年底,全县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3.15万亩,配套荒山造林12.8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对于构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改善全县生态环境面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国家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10年后,作出了转入成果巩固阶段的决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大局出发,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的一项重要部署,它对于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推进“生态*”建设,对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对于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加快扶贫开发进程、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县退耕还林地区的后续产业尚未完全建立,农田基本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林木后期管护未能相应及时跟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真正做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工程管理
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特别是专项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农户多、时间长、任务重。在今天的培训会后,各乡镇要立即启动实施,由于受“5.12”*特大地震影响,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建设资金滞后,为保证建设进度,各乡镇可以边规划,边实施,年度实施集中在重点村。因退耕还林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