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开采等非法违规采砂行为较为普遍,影响饮用水安全和堤防、道路、农田等设施的安全,群众反映强烈,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二是河道日常管理工作滞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遍地,不仅影响了行洪安全,而且也影响了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三是砂石资源需求量增加。“5.12”地震后,全县的建设项目相继启动,砂石用量增加,今后一个时期内,建筑市场对砂石资源需求依然旺盛,导致河道采砂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农房重建自用砂增加,新老问题交织,也加剧了复杂形势。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思想认识,妥善处理好采砂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把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从严从速整治非法及不合理采砂行为,有效保护河砂资源,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㈡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一是要精心制定整治方案。县水利局和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采砂场所、挖掘设备、运输车辆等相关情况,做好造册登记,搞好基础性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二是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非法采砂问题,是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时间,组织力量,对所有采砂点逐一清查,对“游击”采砂行为进行严密监控、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违规采砂行为,严管重罚,营造良好的整治环境。对已审批的采砂活动的在主汛期也要严格坚持禁采期制度,并平整河道,清理尾堆。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扣留的扣留,该吊销证件的坚决吊销证件,决不手软。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和投诉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三是要切实提高河道采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按照“执法责任具体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的要求,现场练兵,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教育,抓几个典型案例,采取媒体暴光,建立“黑名单”库,震慑一批违法份子,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懂法守法,积极主动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禁采期,要抓好对采砂业主的培训教育,从法律法规、采砂管理政策、操作规程入手,深入讲解违规采砂和乱采乱挖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采砂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保护河砂资源的意识。四是工规范砂石资源配置方式。严格执行市政府的规定,同时对灾后重建审批的要进行清理、备案,并逐步销号。
㈢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是一场硬仗。县上成立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攻坚,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对采砂船只(或机械)进行检查、登记,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情况,监控采砂对河势和堤防的影响。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交通、环保、规划、工商等部门要全力协作,配合搞好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乡镇要配合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监察部门要对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以及监管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问题或充当“保护伞”的,进行严肃责任追究,保证政令畅通。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采区监管失控、违法采砂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要求,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妥善解决退耕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