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多边、区域合作以及国际环境履约工作有序开展。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有利于环保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十)机关和直属单位建设扎实推进。制订(修订)《部党组巡视工作办法(试行)》、《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部党组领导决策机制更加完善。部党组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谐型、廉洁型和节约型机关,整个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发生明显改变。干部培养选拔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加强司处级领导干部选拔和交流任职,共选拔任用司局级干部53名,机关处级干部55名,交流轮岗49名司处级干部,安排地方挂职锻炼司处长20名。对干部混岗混编情况进行清理,清理机关长期借用人员56名。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培训,举办100多期培训班,全国环保系统4万多人次参加培训。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污染减排形势不容乐观。随着扩内需政策实施,经济形势企稳向好,压缩的产能可能会大规模释放;受经济形势影响,一些治污设施减排效益可能会大幅下降。二是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两高一资”产业有所抬头。个别地方忽视环境保护,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又重新被提上日程,甚至一些已被淘汰的落后产能、设备和企业又死灰复燃。三是环保政策落实受到影响。个别地方降低要求,放松环保监管,一些地方为保增长,环保政策措施软化。四是部分企业出现放松环境管理的现象。为保利润治污设施运行资金不足问题凸显,达标率有可能进一步下降,尤其是中小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压力加大,偷排漏排现象增加。五是环保工作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干部队伍中有一些同志作风漂浮,开拓创新能力不够,攻坚克难本领不强,工作安排上缺乏统筹考虑,不必要的检查过多,给基层带来较重负担,这些因素制约了环保重点工作的落实。我们一定要全面观察、科学分析、准确判断,针对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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