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配合财政部制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联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初步完成开征环境税报告,组织制定《“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2009年)》,包含290余种产品,与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在湖南、湖北、江苏等省开展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绿色税收、绿色证券、绿色采购、绿色贸易等政策不断深化,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绿色经济政策体系正在形成。
(六)农村环境保护稳步推进。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增加到10亿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出台《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采取连片和集中支持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功能区划、生态文明试点和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七)环境科技和监测取得新进展。积极实施环保科技创新、环保标准体系和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三大科技工程。组织编写并发布我国首个《环境保护技术发展报告》,启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制调研与评估,初步形成我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思路,环境一号a、b星应用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环境监测定位转型顺利推进,着力推动环境监测“政事分开”,明确环境监测必须坚持“一个统领”、建设“一个体系”、理顺“三个关系”和实现“三个说得清”的工作定位,技术核心优势逐步形成;制定《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湖泊蓝藻预警监测工作。
(八)环保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联合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八部委开展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截至6月30日,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66万多人次,检查企业27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235家;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等三项执法检查,对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及重点排污企业、2008年7月以来开工建设和投运的建设项目、造纸行业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对2137家企业和长江干流及其主要一级支流沿岸共2503个排污口进行检查。
环境应急管理处置能力日益提高。2009年,我部接报并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52起,同比下降35%。其中特别重大事件1起,重大事件1起,经过有关地方政府和环保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一个月来接到群众举报10076件,受理706件,正在调查处理。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核与辐射安全审评和监督,加快核与辐射监测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加强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经过深入调研,提出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有关建议并上报国务院。
(九)环保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国家投资5.8亿元的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进入实施阶段,第一批资金3.8亿元已到位,管理办法已出台,正在抓紧实施。三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完成分析汇总工作的基础上,起草了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已基本完成既定研究任务,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7月21日下午已向李克强副总理作了专题汇报;印发《关于抓紧做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各项工作。这些重大课题的研究必将成为环保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保证。环境国际合作、宣传教育等取得积极成效。中美清洁水和清洁大气行动计划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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