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过去认识不到的,现在认识到了,科学发展观是政治信仰、科学真理和行动指南,成为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精神支柱和行为准则;二是过去解决不了的问题,现在解决了,环评审批改革、“锰三角”区域污染治理和干部交流轮岗等问题迎刃而解;三是过去办不成的事,现在办成了,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绿色环境经济政策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等顺利推进;四是过去的薄弱环节,现在加强了,污染减排体制机制、环境监测执法和农村环保等一些薄弱环节得到加强。7月8日至9日,中央第三检查组对我部“回头看”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给予高度评价,随机抽选100人,测评结果为,评价“好”的97人,评价“较好”的2人,评价“一般”的1人。
(二)环评制度参与宏观调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坚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不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审批权限。出台《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程序规定》,将建设项目分为a、b、c三类,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环评受理时间由5天缩短为2天。对符合中央政策要求和环保准入规定的建设项目加快审批,,我部共批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229个,总投资1.1万亿元,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经济发展。对简单低水平重复建设、“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设置“防火墙”,对总投资1348.1亿元的32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作出不予批复或暂缓审批的决定。对华能集团、华电集团以及山东省钢铁行业实行建设项目环评暂停审批,并责令有关违法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全面启动涉及15个省(区、市)的环渤海、海峡西岸、北部湾、成渝和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等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工作。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毫不松懈地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快推进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强化环保指标考核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督促指导各省(区、市)不断完善污染减排台账系统和调度系统,加强减排日常监督监管,推进统计数据和总量核查数据的衔接;会同财政部在太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污交易试点基础上,在浙江等地区开展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交易试点工作。据初步测算,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在一季度分别下降2.9%和4.9%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双下降的良好态势,二氧化硫“十一五”减排目标有望提前一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可以如期实现。
(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指示精神,于2009年4月和6月分别召开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全面部署让松花江、淮河流域休养生息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这是新时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改革创新,重点流域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全面建立,成为督促检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的重要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流域21个省(区、市)的考核工作已经结束,正在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在“锰三角”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提出加强区域联动、上下互动的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新思路,协调财政部安排环保专项资金1.5亿元用于综合整治,推动该区域经济发展从“猛发财、发锰财”向“稳发财、可持续”转变。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总结奥运环境质量保障经验,研究制定区域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五)绿色经济政策不断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