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在20*年1月国家核查之前,开展了辖区内各区县普查机构及人员、普查员培训、质量控制、普查宣传、档案管理、普查经费落实和入户清查等7个方面的质量核查,工作力度大,使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质量更有保障。
同时,通过质量核查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地区对普查工作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把污染源普查当作是 “揭伤疤”行为,导致整体进度缓慢;二是部门间沟通协作不够,个别地方普查机构与其他成员单位尚未形成默契,缺乏沟通,环保部门只是摸着石头过河,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三是普查经费落实难,缺乏基本的物质条件,导致工作质量不佳或是进度缓慢;四是单位入户清查质量较低,个别地区存在单位漏查、错查,甚至不查的现象;五是质量控制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工作发生错误。这些问题需要各地各级普查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尽快解决,以免影响普查的整体进度和质量。
二、进一步明确全面普查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中明确指出: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掌握各类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因此污染源普查是一次开创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宏大工程。全面普查阶段是普查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一阶段的工作目标是:全面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落实20*年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污染源入户调查,完成普查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完成数据录入、上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为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如果把污染源普查工作比喻成一场战役的话,全面普查阶段就是一个主体战役、攻坚战役和决定战役,这个阶段任务最重,质量要求高,压力也最大。要完成以上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对这一阶段的工作实行统筹安排,分步推进。今年上半年,是全面普查阶段的重点时期,这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一)全面发放普查表,指导普查对象准确填报
各地要利用这次会议后的一段时间,对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进行集中动员,做好入户调查的一切准备工作。今年3月10日之前,将普查表按照入户清查后确定的普查对象名单,分类发放到每个普查对象,做到不错、不漏。在发放普查表时,若发现遗漏或分类错误的排污单位,要及时更正普查对象名录,并补发或换发相应的普查表。
要组织广大普查员在发放普查表的过程中,向普查对象进一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讲清普查工作要求,阐明对普查数据使用的政策规定,明确纪律义务,增强普查对象如实、准确填报的自觉性。要指导、协助普查对象正确填报普查表,力争今年4月底前完成普查对象填报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查表的审核把关
基层的全面普查工作(县级)要在今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本地区普查数据的审核工作。审核工作要按照《数据审核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实行五级审核制度,即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普查机构会审和抽查审核,确保数据的可靠性。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审核要入门入户,要对照普查表实地查看企业普查数据出处的原始资料和生产工艺及处理设备,确保填报的数据可靠、有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