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数呈下降趋势,减少了一百多起,这些纠纷总数是如何减少的,需进一步查明原因,是原来统计错误、确实没有?是怕麻烦、图省事而隐报瞒报?还是调解了,而当时没有形成相关的记录资料而人为省去了。凡是调解过的林权林界纠纷,必须记录在案,做到有据可查,不能给今后的配套改革工作留下隐患。
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其客观上的困难和因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工作要求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这项改革旨在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既能够兴林,又能够富民的林业经营体制,形成林业发展的组织机制,从而带动林业的大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主体改革阶段工作效果的好坏、工作质量的高低,关系到配套改革的推进和林区社会的稳定。因此,各级林业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严谨的作风,精益求精的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突出主体改革验收重点,力争在7月底全面完成。
按照2月28日林改暨林业局长会提出的7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的总体要求,当前的市级验收任务还很重,接下的三个月,仍是以林改验收为重点。要按照2月28日会上明确的时间、顺序,组织开展好剩下的大关、永善等6个县的检查验收工作,力争7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检查验收,8月份提请省级检查。还没有验收的6个县区,一是务必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内外业工作进度,做好自检自查;二是按时提交验收申请和自查验收报告,提交的报告必须是以林改领导小组的名义上报,自查验收报告中,必须按要求准确提供能够抽样的基础数据;三是必须做好相关汇报材料、配合人员、车辆等准备,确保能在较快的时间内,完成市级的检查验收。
(二)抓住整改完善这个关键环节,做好省级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按照省里面的安排,将在8月份对我市进行抽查,我们无法控制抽哪几个县区,因此,每一个县区都必须做好迎接省上检查的各项准备,切实抓好整改完善这个关键环节。已经验收了的县和即将验收的县区,要对照前面提到的、市级检查验收中发现的带共性的问题,认真对照梳理,要对检查组在各县、各乡镇指出的,以及检查组没有提到,而自己已经发现了的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拟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完善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继续加强对整改完善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把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行专题研究,确保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热度不降,集中精力,限期整改完善;林业部门要把整改完善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力戒盲目自满、自以为好、侥幸过关的心理,克服松劲、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切实把整改完善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更充分一些。
(三)积极稳妥地抓好林权证发证工作。
《林权证》是保护林权所有者产权的法律凭据,是办理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抵押贷款、纠纷调处等的重要依据。发给林农一本经营主体明确、责权利清晰、四权到位、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群众满意、放心的《林权证》,是主体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为发好这样一本证,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了2年多的基础性工作。打证发证就是将勘测资料转化成为法定成果的过程,必须严肃认真、慎之又慎地把好‘打证、发证’这道关,否则,将前功尽弃。一是必须对内外业输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