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不落实、资金不到位、进展不顺利的突出问题,我们在“十一五”重点流域规划编制工作中,将治污项目与资金安排挂钩,为国家向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资金倾斜奠定了基础。目前,松花江流域、三峡库区、丹江口水库及上游污染防治规划已经*批复实施,“三河三湖”、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已编制完毕。针对北京市空气质量保障问题,经*批准,北京周边6省(区、市)与总局共同成立了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编制了《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共同采取行动,为绿色奥运提供环境保障。去年10月,北京奥运环保举措及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获得联合国的高度评价。针对一些地区长期积累、集中暴发的水污染问题,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亲赴太湖蓝藻防控一线,分别召开会议,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先后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提出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明确了水环境治理的新思路、新对策,掀开了流域污染治理的新篇章。
(四)严格执行环评制度,遏制“两高一资”行业过快增长。近两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两高一资”产能增幅偏高。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国家把环境准入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我们抓住机遇,一方面提高了电力、钢铁、石化等13个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坚持“以新带老”、“上大压小”,否决了一批违法违规项目。仅总局就对总投资近1.5万亿元的377个项目作出了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的决定。对全国9000多个新开工项目开展了环保专项清理检查,对不符合环评要求的1194个项目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我们进一步严格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去年仅总局就否决或暂缓10家企业84亿元的上市申请,既抑制了“两高一资”产业扩张,又防范了股市风险。另一方面,我们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违法突出的行业和地区,果断采取“区域限批”、“流域限批”措施,暂停10市、2县、5个开发区和4个电力集团的环评审批,极大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我们积极开展规划环评,努力从经济发展的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针对典型行政区、重点行业和专项规划等开展的环评试点达100多个。一些地区通过规划环评,优化了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提升了发展质量。为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公开作出七项承诺,规范了环评审批行为,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我们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为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了新的平台。
(五)加大执法立法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近年来,环境投诉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我们紧紧围绕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连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一方面进一步突出了执法重点,集中整治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以及涉铅和造纸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另一方面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展环保后督察。两年来,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395万人次,检查企业172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5万件,挂牌督办1.1万件,追究责任人786名,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我们对松花江、*、海河、黄河、长江及太湖等6个流域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环境违法严重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限期整治。20*年7月,又集中开展造纸行业“抓整治、促减排”行动,关闭了2000多家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为减轻环境污染对群众健康的危害,我们联合卫生等18个部门发布了《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制定了6项环境污染物健康损害判别标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