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引导,既要促进农民节约用水,又要引导农民形成使用安全卫生饮用水的良好习惯。要落实村一级专人管理制度,管理员原则上要采取兼职的办法,可由村干部、低保户或是保洁员兼任,以降低管理成本,确保供水工程的健康运行。同时,各有关乡镇(街道)还要立足制度创新,积极探索促进供水工程良性运转的新型管理模式。其次,要高度重视水源保护。水源保护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的堆放;有供水任务的水库禁止养殖投饲;在地下水水源地周围建设灌溉等各类机井,要科学论证,严格管理,防止乱打井、乱采地下水或引起不同水层水质混合,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第三,要不断完善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区水利部门要与区卫生、环保、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重点做好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区、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分散供水工程也要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确保供水能达到安全标准。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农民饮用水工程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对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由我任组长,祖堂、建新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区农民饮水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检查。各有关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抓紧制订规划,积极组织实施。同时要建立区级有关领导联系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制度和月度督促检查和通报制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确保年度计划按时完成、确保原定三年的目标两年内如期实现。各有关乡镇(街道)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落实责任人员,努力形成“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乡村实施、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增强合力。农民饮用水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性工程,仅靠哪个部门都不可能把这项工作做好,区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扎实工作,合力推进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区水利部门作为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管理等相关职责,做好整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区卫生、发改、农办、建设、财政、国土、环保、物价、移民等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要建立部门联系乡镇(街道)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制度,着力在政策处理、资金筹集等方面做好支持和帮助。各有乡镇(街道)和村是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实际组织者,是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指导思想,把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大饮用水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宣传。区级各新闻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活动。各有关乡镇(街道)和村要利用传单、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要大力宣传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意义,普及农村饮用水安全知识,公布各地饮用水达标情况,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清澈的水不等于安全、合格的饮用水,让农民群众知道我区饮用水的安全现状,认识到饮用不卫生、不干净的水对身体的危害。通过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饮水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其参与饮用水工程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