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责任。一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经贸部门要根据国家能耗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主要能耗产业能耗标准、能源节约标准、节能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监测和监管,强化能源执法监察;统计部门要加强节能统计工作,健全能源利用的统计分析制度;质监部门要加强节能计量工作管理,强化企业能源器具检定和校验监督,加快制定重点耗能产品单位综合能耗限额等相关标准;税务部门要结合企业上报用能情况,加强税务核查;开发区和有关乡镇要积极督促本辖区内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二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切实承担起节能降耗的社会责任,区政府要与50家能耗重点企业签订责任书,把企业节能降耗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起来,督促企业强化责任,落实措施,促进节能增效。重点耗能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义务、履行好责任,真正从利企利民利国出发,树立大局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以“亩均能耗”、“单位产值能耗”论英雄,把节能降耗贯穿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技术革新、设备更新,在提高企业产能、效益的同时,降低企业的能耗,实现科学发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节能既是公德,更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支持参与节能行动,特别是广大企业要切实承担起节约能源的主体责任。要通过报纸、电视以及座谈会等形式,对企业节能的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向其他企业推广经验,重点用能企业要学习节能型企业的节能技术经验,相关部门也要多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持久地宣传节能降耗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业的资源意识和节能意识,切实营造节约能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总之,节能降耗是事关当前和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和紧迫的工作,是一项硬任务,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打好节能降耗这场攻坚战,确保实现既定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