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领导亲自抓,特别要加强对深化林改和现代林业发展的谋划、推动和问题的及时协调解决。要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推动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能上下一般粗,只讲意义和远景,不解决问题,不具体落实。要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有部署、有要求、有考核、有落实。
(二)强化配套政策。政策是深化林改、发展现代林业的关键。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林改、建设海西现代林业的意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政策。一是金融政策。多年来我省相关金融机构主动配合林改、支持林业,积极提供大量富有成效的金融服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家银行要进一步研究推出适应林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进一步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创新金融服务;保险机构要在完善森林火灾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险种拓展到风灾、冻灾等领域,降低林业经营风险。与此同时,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一个确认,两个承诺”制度,对林权抵押贷款要做好林权证合法性和真实性的确认,在抵押贷款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予办理林权变更手续,有效降低贷款风险。二是林权证使用政策。发放到林农手中的林权证,是林木采伐、林地征收征用的法律凭证,具有相当的含金量,可以象房产证一样向银行抵押贷款,可以凭证流转、盘活资源,可以使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从资源经营向资产经营、资本经营提升。三是造林政策。重点是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1)从2010年起将开展省级财政对林木良种、造林苗木进行补贴的试点,对造林优质苗木给予扶持。(2)落实新的育林基金管理办法,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由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20%降到10%,林业部门要依法征收、用好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财政部门要通过同级部门预算拨足林业行政事业经费,确保不再从育林基金中列支。四是生态补偿政策。(1)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有条件的市、县要在国家和省级投入的基础上,加大对生态补偿的资金投入。(2)进一步研究推出水电、旅游等受益行业合理补偿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具体办法。(3)鼓励开展生态公益林林下利用,增强自我补偿能力。(4)全面推行“一卡通”账户管理办法,减少各种中间环节,确保补偿资金直接足额拨付到农户。五是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完善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监测、林权管理以及林业执法等方面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将林区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六是社会投入政策。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和外资,投入现代林业产业;大力推进森林认证工作,为林产品出口解决市场准入问题;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机制,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林业碳汇交易参与林业投资;倡导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认养生态公益林、名木古树,参与林业保护与建设,等等。总之,现有政策要落实,新的政策要继续研究,政策空间要不断拓展。
(三)强化部门服务。林改和现代林业发展,涉及资源、流通、金融、生产、城乡建设、进出口、执法等各相关部门。大家要本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精神,协同联动,合力推动。发改部门要抓好林业重点项目的协调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意见》确定的每年用于林业生产发展的支出不低于财政总支出1%的要求;建设、交通、铁路、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要主动抓好城乡、道路、矿山、流域绿化工作;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为林业搞活流通、创立品牌做好服务;监察部门要加强林改工作和生态建设的督导;宣传教育部门要将国土绿化、可持续发展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齐抓共管,增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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