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新的动力。
(一)进一步明晰产权。这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任务和关键环节。要通过明晰产权工作“回头看”,做到掌握实情到村、落实权益到户,真正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一是对林地只承包到村民小组、自然村的,只要农民有承包到户要求,就要将林地承包到户;农民愿意保持联合经营的,也要将股份明晰到户,并建立健全联合经营管理制度。二是对由于村级组织不健全、工作不力,以及山林纠纷长期没有解决等原因,至今尚未完成明晰产权任务的村,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指导督促,组织专门工作组,下派村支书,强化村级组织建设,确保明年底全面完成任务。三是对林改前森林资源流转过度,导致林改时农民无山可分的一些地方,可以借鉴松溪、顺昌等地的做法,采取预期均山等有效方式,将未到期限的林地提前预分给无山或少山的农户,落实林地家庭承包政策。
(二)加快林权证发放进度。林权证是保护广大林农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核发林权证是稳定林地家庭承包政策的重要内容。一要尽快将林权证发放到林农手中。加强对发证工作的组织协调,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发证所需的人员、资金、设备等保障,让群众早日拿到证,吃下“定心丸”。二要确保发证质量。进一步推广林权证现场定界拨交的做法,现场核对山林界址,做到山证相符。三要加强林权管理。林权登记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林权登记、变更、注销和档案管理,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实现动态管理。
(三)加快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针对林改后林权分散、经营单位变小等问题,各地要加快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引导农民走合作经营的路子。一要依法组建。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引导林业经营者通过股份合作、家庭合作、专业合作等方式,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二要规范运作。各级林业部门要指导帮助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水平。三要积极扶持。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政策,做到“三免三补三优先”,就是免收登记注册费、免收增值税、免收印花税,实行林木种苗补助、贷款贴息补助、森林保险补助,采伐指标优先安排、科技推广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各项扶持政策优先享受,促进林业规模经营、集约经营。
(四)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要按照“长大于消、总额控制、分类经营、分类管理”的思路,逐步建立起“一控、三严、三放”的采伐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林农对林木的处置权。“一控”就是要控制采伐限额总量不突破,这是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下降的根本措施。“三严”就是要严格控制生态公益林、天然阔叶林,以及铁路、公路、重点江河沿线一重山等“三线林”采伐。“三放”,一是放宽采伐年龄,集体人工用材林可按最低采伐年龄进行采伐,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的采伐年龄由经营者自主确定;二是放活采伐计划,林农可以依法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确定采伐计划,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森林经营方案落实采伐指标;三是放开非林业用地种植的林木采伐,实行报备制,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同时,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指标分配“阳光操作”,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分配采伐指标。
(五)引导森林资源有序流转。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林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损害农民林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前提下,引导林农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要加快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流转服务平台,制定林木交易规则和规范化管理办法,为森林资源流转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变更登记和公平交易等综合服务。
(六)着力化解林区矛盾纠纷。经过大家的努力,全省开展各类涉林纠纷调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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