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要,事关每个人的身体健康,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去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行动,省政府专门出台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案件。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和使用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食品质量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特别是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同时,《食品安全法》颁布后,省政府下发了通知,组织开展了深入广泛地学习宣传活动,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营造了有利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规章、细则尚未出台,基层执法部门职责不清,执法工作存在一定难度。一些地方的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对宾馆、学校等公共场所的食品经营重复检查、多头办证,而一些食品小作坊、小饮食摊点等却无人监管。二是随着食品监管职能的调整,打破了原有工作格局,承担新的工作任务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影响了监管的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取消日常抽检收费后,有的地方不能及时落实工作经费,严重影响了日常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重视不够,宣传不深入,工作力度不大,整顿工作进度缓慢。尤其是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排查整顿不到位,还存在不少监管盲点和漏洞。四是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整体薄弱,尚未形成合力,一些地方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等现象。五是食品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滞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基层资源配置薄弱,农村地区监管队伍整体不足。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准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肩负的重任,进一步增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明确职责,协作配合,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合力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各个行业。只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工作的强大合力,这项工作才能抓好、抓出实效。
(一)认真落实部门职责。《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卫生、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去年9月,省直机关机构改革后,省政府及时调整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刚才,我们又审议了我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具体职责。可以说,目前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已经明确,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公布、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制定,及时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真正担负起综合协调的职责,为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农牧部门要负责做好食用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