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监管和政策兑现工作的同时统筹安排好退耕还林财政资金。金融部门要切实为退耕农户、龙头企业发展后续产业提供融资支持。粮食部门要组织好粮源,努力降低供应成本,确保粮食供应。宣传部门要做好引导工作,及时宣传在工程建设、成果巩固以及发展后续产业等方面的好思路、好机制、好方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创新机制。我省林业改革相对滞后,机制不活制约了林业经济发展,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机制,推进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积极探索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放活经营权,鼓励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转,激活加快林业发展的各种生产要素,实行资本化运作,促进规模经营和优势产业成长,推进森林资源向森林资本转变。要创新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鼓励民间资金投入林业产业、生态产业,多渠道增加投入,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要加强资金监管,坚持工程资金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严格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退耕还林工作的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向退耕农户发放林权证,兑现补助政策,对未达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打击毁林行为,严禁虚报,严禁复垦,严禁在退耕还林地内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对违反退耕还林管理规定的,要依照《退耕还林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健康有序进行。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建设生态四川,努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