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爆破及困难地造林)153.36万亩、飞播造林189万亩、封山育林335万亩,林业建设任务依然繁重。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管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落实责任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为强化质量管理,我局决定把2010年定为“京津工程质量年”。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立项招标、工程监理、验收报账”三位一体的工程管理机制;要强化造林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把“五关”(设计关、种苗关、整地关、栽植关、抚育关),确保造一片、成一片;要加强核查验收制度,特别是县级自查和省级复查要加大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自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向上瞒报;要健全造林质量举报制度,建立目标考核和奖惩制度,组织相互观摩、优质工程评比,奖励先进,对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通报。
第二,加强植被管护,切实巩固工程治理成果。京津工程治理成果来之不易。各地要把成果保护放在重要地位,积极协调省级财政争取将工程建设成果及时纳入各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做到工程开展到哪里,管护就进行到哪里;要切实落实管护责任制,签订护林合同,把植被管护落实到人头和山头地块;要抓好补植补造和幼林抚育,确保成林成材;要做好防火、防病虫害工作,加强预案和应急储备;要加大执法监督和巡查力度,对于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案件要依法严厉查处。
第三,加强政策培训与科技推广,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好政策、好办法、新技术、新方法是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水平的动力。各地要举办多种形式的政策和技术下乡宣讲、培训活动,让政策、要求、技术、方法家喻户晓,提高治沙政策水平和治沙技术普及率;要大力推广科学的植被恢复方式和生态效益好、经济价值高的治理模式,进一步推广容器苗、种子包衣等实用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要加大抗旱先进技术和困难立地治理的研究与推广,为治沙工程提供科技支撑,提高治理成效。
第四,搞好引导服务,推动林沙产业发展。各地要抓住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把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结合起来,努力培植生态经济型产业。加快发展林草资源种植业,大力发展林草加工业,积极培育特色林果业,做大做强生态旅游业;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把本地区的林沙产业优势项目宣传推介出去,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促进本地区林沙产业快速发展;要建立林沙产业服务平台,为林沙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
第五,加快确权发证,全面推进工程区林改。明晰产权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内在动力。各地要抓紧完成已造林地的确权发证,对权属不清、经营主体不明确的,要尽快明晰,把产权明确到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重大变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各地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深化认识,推广试点经验,加快和完善主体改革步伐,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全力推进工程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第六,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今年下达的工程建设任务是利用中央第四批扩大内需的项目资金。各地一定要按照国家扩大内需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要求,严把资金运行中的各个环节,坚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专账、单独核算、封闭运行的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各地要结合质量年活动,对前几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自纠,配合搞好对重点工程资金的稽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确保农牧民利益不受侵犯。
第七,谋划长远发展,搞好工程二期规划编制。各地要全面、系统地总结京津工程实施以来的成效、经验和问题,为编制二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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