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总结
一是加大投入,规模治理,打造精品示范工程。各地紧紧抓住京津工程实施这个契机,狠抓林草植被建设,山上治本,身边增绿,集中连片,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河北省以风沙前沿、河流源头、河道两侧等生态脆弱区和环城镇周围生态敏感区为治理重点,加大治理力度,集中建设了赤城、涿鹿、宣化三个省级规模化造林绿化示范县。北京、天津、*等省市在国家补助标准较低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提高林业建设标准。2009年,北京市共安排工程配套资金近6亿元。*省朔州市财政专门安排生态建设资金1.2亿元,在朔城、怀仁、山阴等区县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市委市政府发文筹措社会资金投资生态建设,驻朔煤、电企业每年为朔城区绿化投资6000多万元,在朔城区建成了朔州市西环大林带,具有规模大、标准高、质量好的特点。
二是强化措施,积极抗旱,确保建设成效。2009年,工程区严重干旱,有些地市旱情50年一遇。但各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应对、抗旱保活,推进林业建设,降低林业灾害损失。北京市着力推广应用了抗蒸腾剂、保水剂等抗旱保水产品和新型实用技术,全年荒山造林工程中使用有机肥、抗蒸腾剂等1210多万公斤、植树袋17.4万个。*省针对大同、朔州出现的重度干旱,省治沙办紧急下发通知部署抗旱造林工作,有关部门领导和技术人员深入沙区蹲点、包县、抓落实,加大人工浇水措施,推广使用容器苗造林、带土坨大苗栽植、根宝醮根造林和覆盖林业、径流林业等抗旱造林综合技术。内蒙古自治区下发文件并召开抗旱造林会议进行专项部署。赤峰市2009年造林就使用地膜64吨、蘸根保湿剂22吨,推广坐水覆膜等抗旱造林技术41.32万亩,推广率57%,造林成活率提高了15%—20%。
三是以民为本,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增加农民收入历来是中央农村工作的核心,也是京津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工程建设始终坚持“实施一项工程,致富一方百姓”的宗旨,突出抓好后续产业的发展。在我局制定颁布关于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后,各地相继制定规划,狠抓落实。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展林沙产业的意见,编制了2010—2015年林沙产业发展规划。*省大同市依托京津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林果资源,目前全市经济林种植面积已达10万亩,已有一半见到经济效益,带动项目区人均增收300多元。北京市在适宜地区着力推广经济价值高的生态经济树种,培育生物能源林、蜜源林,大力发展林沙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较好地解决了生态与富民用地矛盾。全市林沙产业已累计带动6.5万户、约26万农民就业,为郊区农民累计增收突破13亿元。2009年在*、*等区县加强了仿野生食用菌的栽培,并在全市范围逐步完善产业链条,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京津工程区林业产业发展已现雏形,初步实现了绿富同兴,良性互动。据调查,20*年工程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工程启动前增长156%,达到5812元。
四是依法保护,加强抚育,巩固治理成果。各地认真执行《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在工程项目区全面实行了“三禁”(禁牧、禁樵、禁垦)制度,依法保护林草植被,加强林木抚育和补植补造。*省在全面实行封山禁牧令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去年专门安排补植补造资金1200万元,补植任务15万亩,并下发*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补植补种实施办法,规范补植补造;各市、县、局也积极筹措资金,用于补植补种。内蒙古自治区结合实际,适时出台了“五个”严格制度,建立了盟市、旗县、乡、村、户五级管护体系。赤峰市对各地禁牧情况实行目标考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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