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还没完成,有的还没有开始搞,要组织力量抓紧编制和论证项目初步设计。特别是投资较大的项目,一定要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论证,一定要按照科学求实的精神搞好项目建设,一定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需要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要按照审批程序进行调整。今年适当时候,国家林业局要组织一次对项目建设的督查。
(二)大力推动国有苗圃的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促进苗木产业化进程。
这项工作今年的重点是抓试点、搞突破。各省(区、市)要对本地区的国有苗圃进行一次摸底,分类进行指导,认真抓好一批试点,积极推进国有苗圃的改革,使国有苗圃真正增强市场意识,活化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要通过国有苗圃发挥龙头和先导示范作用,带出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生产经营规范化的苗木生产基地,促进苗木培育的产业化进程。对于搞得好的,经国家林业局组织评审,命名一批“国家林木种苗生产基地\"。
(三)抓好《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加强种苗的行业管理,促进种苗质量的提高
今年是《种子法》实施的第一年,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种苗市场。围绕提高种苗质量这个中心,具体要做好三件事情:首先要做好种子(含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为尽快在全国实施《种子法》的这一规定,做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统一样式、统一格式,国家林业局决定组织各省统一印制。当前这项工作正抓紧进行,春节后即可完成,希望各地积极配合。二是今年各省(区、市)要对种苗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国家林业局将组织力量对重点省份进行抽查。对种苗质量抽查今后要形成制度化的工作,一年一抽查,一年一通报,促进种苗质量的提高。三是国家林业局要组织新闻界和有关单位,开展一次林木种苗质量万里行活动,对生产经营假种苗、劣质种苗的予以曝光,并根据《种子法》的规定严肃查处。
(四)切实加强林木品种的审定和推广工作。
当前这项工作明显滞后,今年一定要下大力气抓好。多年来,一大批科研项目选育出的林木品种,只是进行了科研成果鉴定,并没有通过审定就作为林木良种进行宣传和推广,这样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二是由此造成对一些优良品种不恰当的炒作宣传,给社会以误导,给市场造成混乱。要尽快组建新一届全国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及时对适生范围跨省区的林木品种进行审定。对基审定和认定通过的林木品种(即林木良种),国家林业局将通过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林木良种的规范名称、适生范围和主要特性等内容。对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和认定的林木良种,也要统一定期向全国公告。要引导全社会重视林木良种,依法、科学地宣传、推广和使用林木良种。尚未成立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的省(区、市),应尽快成立并开展林木品种的审定和认定工作。
(五)加强种苗行政管理队伍和种苗质量检验机构的建设。
目前,我国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绝大部分为具有行政职能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同时又开展种苗生产和经营,靠创收来弥补事业费的不足。针对这种现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种子法》的规定,理顺种苗行政管理体制,将种苗行政管理和种苗生产经营彻底分开,赋予种苗管理机构应有的地位和职能,建立一支高效廉洁的种苗行政管理和执法队伍,保障其所需设施和经费,并定期对他们进行岗位培训。各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