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最长久的支持。我们进一步加强谋划协调,积极争取和落实中央财政对林业的各项支持政策并取得新突破。
第一,落实林业补偿、补贴和补助政策,着力建立林业支持保障机制。一是继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年将区划界定的非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和天保工程区新增造林全部纳入了补偿范围,增加补偿面积3.5亿亩,新增补偿基金17.5亿元。明确了从2010年起对属集体林的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财政补偿基金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二是积极推进中幼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落实森林抚育补贴资金5亿元,并在12个省区和森工(林业)集团开展了试点工作,安排试点任务500万亩,每亩补贴100元。三是在财政部支持下,启动了*、*和*3省的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补贴30%的保费。各地林业部门也在争取省级财政扶持林业补偿、补贴和补助政策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省20*年安排省级财政投入5000万元,全省1.15亿亩森林纳入火灾保险范围,每亩保额500元,实现森林火灾保险覆盖全省。贵州省全面完成各类森林经营方案的论证、审批和备案,积极探索补贴政策,推动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
第二,争取和落实林业税收、金融支持政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在一定期限内,对销售的以三剩物、次小薪材等4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由税务机关继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在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第三,认真研究天保工程延长期政策措施。在对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天保工程延长期政策框架,主要包括:争取完善森林管护、社会保险等补助政策,新增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营措施,促进职工就业、增收和国有林区体制机制改革等,体现了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区民生改善问题,森林资源持续快速增长、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有望逐步建立健全。
第四,争取中央财政对燃油涨价后的林业补贴政策。继续将国有林业企业和国有林场苗圃用油纳入国家成品油价格改革政策扶持范围,20*年落实中央财政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6.5亿元。
(四)行业民生改善开辟新领域。林区民生改善取得重大进展,林区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进。一是加强了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协调工作。《林区道路建设工程规划》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支持,将逐步纳入交通建设范围。林区用水安全建设全口径纳入水利部《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二是林业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进。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全面铺开,全年安排中央投资23.5亿元,改造15.67万户,目前大部分改造任务已经竣工入住。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启动试点,安排试点任务近2500户,为全面实施探索经验。
(五)林业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一年来,林业产业发展保持强劲势头,林业产业升级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促进了林业经济良性发展。一是创新林业产业发展机制。及时跟踪林业经济运行走势,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建立了林产品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人造板、木质家具、木地板等主要林产品生产情况,木材产销存以及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为全行业及时掌握国内外市场信息,积极应对国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