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权属基础上,加快推进承包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积极引进社会各种经营实体、个人以租赁、承包等形式参与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促进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去年,全县又新增造林承包大户6户,面积达2500亩;三是较好地完成了森林所职工入保工作,同时,苗圃改制正在顺利开展。
(四)依法行政力度加强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对林业规章和有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成立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制度,制定管理办法,公开办理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严格加强对林地、林木的管理,全县林木自用材采伐指标蓄积3000立方米,实际采伐1750立方米,烧火材采伐指标蓄积5000立方米,实际采伐1359立方米,均低于限额指标;三是严肃查处林政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打击偷砍盗伐、乱占林地、偷捕盗猎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查处破坏森林案件24起,其中,治安案件2起、森林火警9起、林业行政案件13起。涉案的25人中,治安罚款1人,警告2人,林业行政处罚22人。收集青蛙150余斤、蛇2条、猴面猫头鹰4只,全部放归大自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万多元。
(五)基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不断推进科技兴林,努力为林业发展提供动力,实行科技人员分片制度,大力推广实用技术,抓好科技示范点建设,全年实施科技项目2项,推广面积5000亩,同时大力开展了科技培训、科普宣传、科技下乡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20场次,培训人员1500人次;二是切实加强林木种苗工作,超前做好种苗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了全年育苗任务600亩,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苗木实行招投标制度,整顿和规范了种苗市场,保证了苗木的质量;三是全县实施森林病虫害人工监测面积22.5万亩,监测覆盖率达93.8%,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率达98.8%,森林病虫害
受灾面积控制在3‰以内;四是森林防火成灾率控制在0.1‰以内,取得了全县20年无森林火灾的佳绩。
二、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创新林业工作
当前,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了结构性、适应性调整,退耕还林任务大幅调减,天保公益林人工造林任务较轻。同时,国家对耕地实行更加严格的保护政策,林业发展空间受到一定的制约。林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时期。为此,我们要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进一步推进“三个转变”,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
一是强化森林经营,促进森林资源市场化。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多种形式,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年初,森林所部分国有荒山、荒坡依法出让给大户、个人承包租赁造林,各乡镇的集体荒山、荒坡也应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造林,实行资本化运作,推进森林资源向森林资本转变;二是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吸纳民间资金投入林业建设。通过制定和完善非公有制林业政策,鼓励有经济实力的单位、个人或业主,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林业建设,广泛吸纳各种民营资金投入林业产业开发;三是加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为林业建设聚集人才的激励机制,切实抓好专业技术队伍、经营管理队伍和实用技术队伍建设和培训,不断提高人才素质,推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
(二)切实把握好造林绿化的方向
一是要从重造轻管向造管并重转移,加大营造林质量管理的力度;二是要从速度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方向转移,加大森林经营的力度,更加注重营造林的质量效益,特别是前几年的退耕还林地,苗木成活高,但长势差,重造轻管现象突出,加大造管并重尤为重要;三是由成片造林、人工造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