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价格而导致资源分配不当,这必然会破坏一个国家在一段时期内资本和货币供求的平衡关系,造成利率和汇率的剧烈波动,加大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金融是必须具有良好信用的行业,一旦在金融系统中引发信用危机和支付危机,必将破坏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进而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认真落实我市反洗钱工作的各项任务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紧密协作。金融系统在其中承担了重要责任,同时也需要公安、海关、税务、工商、国安等诸多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刚才市人民银行、公安局已分别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的反洗钱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应该说,任务明确,各有侧重。在此基础上,再强调几点:
1.提高思想认识,发挥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金融机构是资金流动的载体和媒介,不法分子利用现金交易、支付结算、离岸业务、信贷等金融工具,将非法所得合法化,客观上使得金融机构成为整个“洗钱链条”的重要环节以及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有效掩体和重要渠道,甚至成为洗钱机器。对此,全市金融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统一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反洗钱工作职责,规范反洗钱操作程序,加强对员工的反洗钱培训,提高对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同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围绕科学的发展观,牢固树立严格、规范、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规范,把自身的经济效益与整体的社会效益统一起来。决不能为了拉客户、争市场,而放松管理,甚至置金融法规和制度于不顾。
2.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我市反洗钱组织体系。首先,要健全金融机构内部反洗钱工作机制。从单个金融机构来说,反洗钱工作往往要涉及到结算业务、个人业务、公司业务等各个方面,必须加强内部的协作,要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其次,要健全整个金融系统的反洗钱工作机制。人民银行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赋予了人民银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的职责。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主动开展工作,密切资金监测,及时沟通信息。三是要健全跨系统的反洗钱合作机制。要加强金融、公安、工商、海关、财税、国安等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部门优势,合力打击外汇黑市和“地下钱庄”等洗钱犯罪活动。金融机构对业务活动中发现的一些涉嫌洗钱和与洗钱犯罪有关的重要线索,要及时采取堵截、控制和向司法机关报告等措施。同时,要根据反洗钱工作要求,依法协助相关部门调查涉嫌洗钱案件。四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对洗钱信息的监控,对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化解相应的金融风险。
3.扩大社会宣传,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我国的反洗钱工作毕竟刚刚起步,社会各界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足。因此,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把握舆论导向,不断扩大正面宣传教育,普及金融法规和反洗钱法律知识,及时澄清对反洗钱工作的种种误解,努力争取公众对反洗钱工作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积极引导单位和个人,提
高对金融机构实施了解客户原则、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与为客户保密原则的一致性,以及金融机构维护正常金融交易义务的认识,着力营造反洗钱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这次会议是全市召开的第一次反洗钱联席会议,既是一次部署工作的大会,更是一次统一思想的大会,我们一定要从维护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我市的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