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5个山林纠纷调处组,分派到山林纠纷调处难度高、面积大的乡镇进行定员、定时重点调处。在经费筹集问题上,各乡镇、村组都想了很多办法,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普遍采取了财政出一点、部门拿一点、林农筹一点的办法解决,人力和财力的有力保障,顺利地推进了林改工作。
4、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加快了工作进度。各地林改工作人员,特别是外业勾图人员,继承了50年代干部作风,在工作中不计报酬,取消了节假日,放弃了休息时间,连续作战了几个月,并且夜以继日地工作,白天上山勾图,晚上整理内业资料,大大缩短了外业时间,加快了工作进度。村组干部和村民理事会在林改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他们组织村民制订方案,筹措林改经费,先行临山划界,为外业勾图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提高了外业工作效率,大力推进了林改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的乡镇政策宣传不到位,不深入,有盲区。有的地方林农对林改不了解,知晓度低;有的林农没有参与林改,参与度不高。
3、许多地方还没有续签责任山承包合同,没有补签已流转山林的经营合同。
3、一些地方通过村、组方案程序不到位、不规范。一是村级方案操作层面过高,多数乡镇以村委会为单位制订方案,致使村小组的集体所有山林在明晰产权中出现了空白点;二是召开会议通过村组方案时,参加人数达不到规定的两个“三分之二”;三是有的甚至没有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户主会,就通过了方案;四是“四签两不准”执行不到位,代签现象突出,甚至有的村组是少数几个村组干部代签的,也有用圆珠笔或铅笔签字的现象;五是林改会议记录不全,甚至没有会议记录;六是有的会议记录不规范,有用圆珠笔做记录的。
5、不少村组方案质量不高。有的方案内容矛盾;有的方案对集体山林没有确定具体的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的形式,也没有明确利益分配;有的方案针对性不强,不好操作。
6、外业质量问题普遍存在。一是有的地方分户登记率不高。符合联户勾图条件的,没有按规定分户登记,将造成分户发证率不高;二是联户发证委托存在问题。有的联户勾图、联户发证的宗地没有委托书,有的虽有委托书但委托人签名是代签的;三是外业勾图技术质量不高。有的宗地界线线条过粗,有的没有闭合,有的判图不准确,发生错位。有的图面脏乱不清晰,外业编号混乱。
7、林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申请表填写不及时,造成了有的因子错填;二是申请表涂改严重,因子填写普遍存在缺项、漏项;三是四至界址描述不规范、不具体,甚至描述错误;四是在相关人员的签名中,有错字、别字、白字的现象;五是相关人员没有在申请表上及时签名,或代签名,特别是申请人、接界人漏签名问题较突出;五是权源依据填写不清楚,有的未填记“权利内容”,导致宗地四权不清;六是共有权利中没有注明共有姓名、所占面积或分配比例等。
8、许多地方内业整理还有很大的工作量。一是没有及时转图拼图;二是申请表没有及时进行内业编号;三是没有进行自查和互查。
9、山林纠纷调处力度还不够。山林纠纷调处力度不够,影响了林改进度和质量,而且纠纷调处的资料收集不全,调处纠纷后没有制作书面材料,容易引起新的纠纷。
10、资料收集和归档不规范。存在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不齐全,没有指定专人集中保管,有的资料没有进行整理。
三、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
根据全县林改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对照省、市林改领导小组的要求,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要按照省、市林改领导小组或林改办最近下发的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