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促进工程工作需要,可以呈送报告,待政法副镇长审核,镇长审批后,予以领取使用。所谓余额发放,即余额部分年终一次性发放给各行政村,由各行政村自行安排,主要用于和谐促进工程的硬件设施的购置及该工作的表彰与奖励。
3、工作基金的增减。和谐促进工程工作基金确立后,根据各村综治、信访和维稳工作开展情况,酌情予以增加或扣减,具体操作如下:一是与年终的综治工作、信访工作考核相挂钩。综治工作、信访工作考核的基数为100分,超过100分部分的分值为加分,不足100分部分的分值为减分。二是与日常的接访工作相挂钩。各村都应建立相应的信访接待室,每日由值日的和谐促进小组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并做好专门的接待记录,记录不完善的每少一次扣2分。三是与特殊时期的信息报送工作相挂钩。特别时期的信息报送工作由各村支部书记负责实施。对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分别扣减1分、2分、3分。四是与日常的信息报送相挂钩。日常每日的信息报送由各村村干部(即和谐促进小组长)负责报送,对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分别扣减1分、2分、3分。五是与群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扣分情况相挂钩。根据《区集体访及非正常访扣分办法》、《区群体性事件扣分办法》规定予以扣减。六是扣减分数折算经费的办法。各村每1分折算成人民币为该村维稳工作基金总额的1/3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和谐促进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村单位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维稳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认真查找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大保障力度。镇政府划拨的和谐促进工程工作基金主要用于各村的和谐促进工程工作。各村也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力度,对各村所聘请的和谐促进员进行适当的奖励和误工补助,确保基层和谐促进工作有人管、有钱用。
(三)周密部署方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基层和谐促进工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方案,各村、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继承和发扬过去的好传统、好经验。要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和总结全面推进基层促进工程的新思路、新办法。
(四)强化机制建设。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推进基层和谐促进工程作为深化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任务,纳入各村综治工作室,实现功能对接。要完善和谐促进队伍的人员选聘、职责任务、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工作保障等机制建设,切实提高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充分调动和谐促进小组和和谐促进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