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夯实平安基层基础,牢固树立“村是第一道防线”的维稳工作理念,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村级和谐促进工程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以和谐的理念、和谐的标准、和谐的方式着眼于即时解决基层各类诉求矛盾,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和谐促进员队伍信息收集、宣传教育、矛盾调解等职能,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努力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局面,确保基层维稳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有保障,确保全镇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制度,搭建基层和谐促进小组工作平台。
1、组建和谐促进小组。各行政村都成立“1+x”模式的和谐促进小组,即由1个村干部和若干个和谐促进员组成的和谐促进员队伍,每天在各村开展信访接待工作的同时,加强在辖区内的维稳信息收集,参与各种矛盾的化解工作,并由各村干部将每天的排查情况及化解情况统计表建档并准时报给镇总值班室。
2、明确工作职责。各行政村和谐促进小组要切实做好情感交流和信息排摸工作。一是要在村里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每天在各村的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二是要加强对村民集聚处(如小店、桥头、亭子等)的巡视和排摸,加强与村民之间的情感交流,及时掌控村民的思想动态。三是要认真做好“八必访”工作,即村民婚丧必访、村民有思想问题必访、村民生活困难必访、村民生病住院必访,村民家庭纠纷必访、村民征地拆迁必访、村民有突发事件必访、村民有下岗失业必访。此外,还要做到矛盾调处常态化,对本村的邻里、家庭等纠纷要积极调处,对通过调处无法化解的,当事人坚持要求上访的,要有组织地帮助其疏通言路,代访或陪同当事人到村里反映或到镇上访,对已经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听取其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3、强化组织管理。完善农村和谐促进员“一书、一证、一卡、一册”制度,即聘任书、上岗证、连心卡、工作手册,加强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和谐促进小组工作例会等制度。要强化对和谐促进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队伍的调处矛盾纠纷的政策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值日的和谐促进小组长,每晚21:00之前,向镇值班室汇报工作情况。年终,镇政府将根据信息报送、矛盾化解等工作情况,评选优秀和谐促进小组,(镇值班小组长每日21:00之前要认真记录统计各村的信息报送情况,次日交综治办并由综治办统一呈送书记、镇长。)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加强经费保障,着力推进和谐工程建设。
为了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推进我镇的和谐工程建设,镇财政划出一块资金,建立各村的和谐促进工程工作基金。
1、工作基金的数额。基数按各村的级数确定(240元/年.级);有重点工程及矛盾复杂村,待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酌情增加。同时,工作基金的数额还与有关工作考核情况相挂钩。
2、工作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基金统一由镇政府保管,分日常使用和余额发放两部分。所谓日常使用,即各村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