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平安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平安号)文件,进一步深化我镇各村平安建设,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平安示范村”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宗旨,以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为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深化平安创建内容,夯实农村平安基础,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平安咸祥”建设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示范村”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三委班子成员为骨干的村级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硬件建设,加大平安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农村治安防范和维护稳定的能力与水平,实现“小事不出村”。力争年年底,全镇平安示范村创建达标率为10%,计划在南头村先搞试点。并经三年努力,创建达标率达到30%。
三、创建标准
(一)组织机构制度健全。村三委班子将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六位一体”的综治室建设达到区级示范标准,做到“五个一”(拥有一间相对独立办公场所、配有一名专(兼)职驻室人员、每周有一次主要干部轮流值班、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人主管综治工作、每月有一次治安稳定形势分析),并层层落实综治和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辖区治安秩序良好。护村队、和谐促进员、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运作正常,综治室建设符合要求,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年内实现“五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村民犯罪,无影响恶劣的“黄、赌、毒”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矛盾纠纷调处及时。结合和谐促进工程和综治月报制度,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健全村级调解组织网络,积极、主动参与村民矛盾纠纷调处,努力实现“村民矛盾村内调解”的目标。坚决杜绝“民转刑”案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重点人群监管有效。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措施落实,底子清、情况明,流动人口登记率、出租房屋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分别达到90%、95%、70%。对归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精神病人员的服务管理,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到位,不脱管、不失控;对重点上访户要落实稳控措施。
(五)依法治村管理规范。深入开展依法治村工作,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廉政等规章制度健全。定期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按程序商讨村内重大事项。督促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积极开展法制教育。
(六)公共安全责任落实。各村公共安全协管员要牵头落实本村辖区内的关于交通、消防、食品药品、卫生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费维权、环境保护、文化娱乐监督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信息;积极参与消防平安村创建工作;认真做好村内卫生保洁工作;开展农村“放心店”活动。
(七)保障救助推进有力。通过“电信平安联防”和志愿者服务队等形式,完善村内服务保障机构,落实扶贫济困工作,帮助弱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八)平安宣传工作到位。通过设置平安公益广告牌、宣传栏、警示牌、阅报栏、文化长廊等形式,建立固定的平安创建宣传阵地;利用现有民间文艺宣传队伍,开展平安建设文艺宣传活动,平安村建设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高。
四、考评办法
“平安示范村”评定在考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