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
(二)要与群众打成一片,不要高居群众之上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基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什么是群众路线?简单的说,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来,就是在决定重大问题之前,要到群众中去,同群众商量,请大家出主意、想办法,然后把群众的智慧集中起来,作出相应的决定。到群众中去,就是把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的措施、办法拿回去征求群众意见,同群众一起执行。群众一时想不通的,要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群众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解工作要求,从而自觉地去干。
坚持群众路线,必须相信群众。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只要我们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就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困难。江泽民同志指出,任务要依靠群众去完成,经验要依靠群众去积累,新事物要依靠群众去创造,困难也要依靠群
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发扬民主,遇事同群众商量。俗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决定乡里、村里重大问题时首先要想到群众,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从群众中汲取营养。工作中遇到阻力或困难时,要及时找群众商量,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在处理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时,尤其要同群众商量。像计划生育、统筹提留、社会治安这些问题,既敏感又棘手,必须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群策群力,把难事办好。
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善于对群众进行教育引导。既要依靠,又要教育和引导农民,这是我们党处理同农民关系的基本方法。革命战争年代是这样,和平建设时期同样是这样,农民最讲实际,最尊重事实。要他们做什么,不允许他们做什么,都要讲清道理,对那些一时不被农民接受的事项,不能强迫推行,要多做说服工作,允许他们看一看,等一等。要平等地对待群众,使所讲的道理、所做的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同。
(三)要依法办事,不要以权代法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比过去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认为执行党的政策就行了,遵守不遵守法律无关紧要;也有的认为法律是惩治坏人的,与自己的工作没有多大关系;还有的认为,农村工作就得靠“硬办法”,依法办理“行不通”,等等。这些错误认识,必须纠正。
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是依法办事的前提。有一个村为了改善村里办学条件,未经批准擅自采伐树木。村干部认为树是村里栽的,伐了建学校,不偷不抢,又没有卖钱揣在腰包里,合情俣理。受到法律制裁后,他们才明白过来。因此,农村基层干部一定要学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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