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愿意不愿意,都必须遵守,不得违犯。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也在逐步增强。但也有不少干部的法制观念淡薄,不懂法律法规,不依法办事,甚至自觉不自觉地违法犯法。我们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农村正在扩大基层的民主,实行村民自治,但这种自治是依法自治。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就不知道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知道怎样搞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五)要有做好工作的真本领。谷话说,“没有金刚咎,揽不了瓷器活”。随着农业向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转变,随着农村基层民主的扩大,农村基层干部必须懂政策、懂市场、懂科技、懂管理、懂法制,这样才能履行好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才能真正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现在有的干部文化水平低,思想观念陈旧,组织群众发展经济缺少办法,难以担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任,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三、农村干部应具备的基本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一)要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掌思想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
坚持实事求是,首先要做到说实话。一是对上级要说实话。是成绩就讲成绩,是问题就摆问题,不要虚报浮夸,更不能投个别领导所好,“顺竿爬”、“顺破溜”。二是对群众要说实事。把真实情况告诉群众,把“底儿”交给群众,给群众一个明白。说实话的反面,是说假话、说虚话空话。有的干部不讲实话,人家怎么说,他就怎么说,从来抱、掏自己的心窝子;有的说话察言观色,净拣别人愿意听的话说;有的乱说一气,云里雾里,随便许诺,从不兑现;有的海吹猛侃,不着边际,把无说成有,把小说成大,把阴说成晴,骗取荣誉,骗取信任。这些恶劣作风其结果是害国家、害群众,最终害自己。
要办实事。这里说的实事,是指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事情,如修路建桥,通水通电,为农民群众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等等。群众选我们当干部,就要为群众服务,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如果对群众牵肠挂肚的事不闻不问,就背离了党的宗旨,就会失去群众的信任。有的长期当干部,光拿补贴不办事,“只受香火不显灵”。有的干部光知道号召群众种这个、种那个,可一旦到了收获季节,成堆的瓜果蔬菜料在地里,群众急得直流泪,他们无动于衷。这样的干部,群众怎么会拥护呢?
要求实效。办实事,不仅要看动机,更要看效果。要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为群众谋利益,不能图虚名,只做那些显山露水、吹糠见米的事,更不能打着办实事的幌子为自己挥好处。办实事、办好事也要量力而行。有些事明摆着是好事,但眼前条件不成熟,条件不允许,就应当缓一缓,不能头脑发热。办实事要有科学态度,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不能盲目蛮干,还要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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