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正常工作秩序打乱,不仅给受害人及其亲人带来痛苦,也给其它社会成员带来阴影,使群众安全感降低,影响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甚至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破坏作用。人是最重要、最活跃的生产力,只有搞好安全生产,才能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只有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才能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二、全面加强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努力探索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快落实县政府安委会的《实施意见》,切实搞好服务和指导,改善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状况,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周密部署,积极推动。
各乡镇政府领导和县直有关单位领导一定要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平安创建活动总体布局,亲自动员,周密部署,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将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推动。确保今年全县15%的社区、行政村达到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初步建立起城镇社区安全“政府指导推动、部门服务监管、基层单位自治、居民群众自律、社会广泛参与”和农村安全“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指导、村民自治”的工作机制,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了确保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要成立由分管副乡镇长任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对口服务、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今年,县政府将把加强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予以检查验收。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加强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大力加强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在制度建设方面,必须建立健全乡镇、村(居委会)两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在基础建设方面,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乡镇发展规划,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确保有专门的安全生产办公用房,以及乡镇行政区划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图、重点监控单位分布图等规范上墙,相关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事故隐患查处及整改记录等资料规范齐全,全面实行台帐化管理;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求他们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加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要积极创造条件,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在隐患整治方面,要摸清情况。利用现在正在全国统一开展的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清楚辖区内重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