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不适销对路的问题,也面临销售障碍较多、销售渠道不畅的问题。后一问题解决不好,即使我们花费九牛二虎之力,生产出质量上乘、市场热销的农产品,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它们降价出售,甚至烂在地里。改变这一现状,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农产品销售的绿色通道建设。为此,各县区、各部门要摸清上市农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时间,分析市场走向,及时准确地将国内外农产品信息送到基层和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促销活动;要制定有效政策措施鼓励各类销售农产品的龙头企业、销售大户、农民协会等组织和个人搞好流通;要组织专门的营销人员和营销队伍,走出去找市场,同时把外地客商请进来,开好订货会、展销会、交易会。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销售的贷款扶持力度,用扶贫贴息贷款支持流通企业收购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公安、交通部门对运输农产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滞留、不卸载、不罚款,尽量为农产品销售畅开绿灯。
三、坚持依法治农,切实维护农民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近年来,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侵害农民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引发了不少矛盾。对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就会使简单问题复杂化,甚至会激化矛盾,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和政策观念,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认真解决侵害农民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引导好、保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第一,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土地制度是农村最基本的制度,土地政策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我国宪法规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并从法律上保证了**年的土地承包期。但我们的一些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不同程度地存在侵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的问题,引发了一些土地纠纷。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要按照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加强对农田的保护。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落实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计。要对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进行清理,该退的要退,该补偿的要补偿,没有办手续的要按规定补办手续,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进一步重申,各级政府都不得擅自截留、侵占农民征地安置补偿费,不得随意处置农民的承包地,不得强迫农民种这养那,依法严格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方面我们这里又确实存在建设用地难的问题,主要是出让土地的一方不能信守合同、报批机关程序烦琐和有关工作人员办事拖拉等原因造成的。对这方面的问题也要下实手解决,否则我们的投资软环境如何得以改善,我们的工业化、城镇化又何时才能实现。
第二,切实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农民进城务工,不仅是农民就业的需要,也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不仅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也是增强第二、第三产业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形势做出的一个新的重要判断。我们应当顺应经济发展的这一趋势,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就业的具体政策,改善和加强对农民转移就业的服务。一要改善就业环境。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清理和取缔针对进城务工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