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中央对解决“三农”问题历来高度重视,在中央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中有许多精辟深刻、醒人耳目的重要论述。2003年11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指出,要始终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重视严格保护耕地和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始终重视维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始终重视增加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的收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更加重视“三农”问题。要清醒地看到,虽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逐步下降,但农业的基础地位没有变;虽然新阶段农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内涵有所变化和调整,但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大政方针没有变。全党全社会要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多方支持,对农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政策倾斜,对农民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充分理解。农业和农村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头绪很多,不仅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而且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地、县两级领导更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并体现在工作部署、资金投入和干部配备中。要切实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建设,发挥他们在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等方面的职能和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把支持农业和农村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切实改进政府对农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一个与农村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与农村发展要求相协调、与农民承受能力相符合的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是上层建筑领域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促进
农民增收减负、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几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展开,各地在县乡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从根本上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和压力,跳出“黄宗羲定律”,必须下决心从机制和制度上解决“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问题。要大力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并乡 并村,提倡干部交叉任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即将正式实施,我们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03年初,中央提出今后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这是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个重大举措,一定要确保落到实处,尽快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经济发达地区和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步子可以迈得更大一些。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农村社会事业的建设。继续推进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制改革。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师队伍,提高办学质量,减轻学生负担。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加强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卫生技术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有效办法。坚持不懈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农村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基地建设,搞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