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同志多年期盼的,也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渴望的。一是首次对种粮农民实行普遍的直接补贴。中央决定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直接补贴13个主产省(区)种粮农民。全国共安排直补资金116亿元。扩大良种补贴的范围和规模,安排专项资金对部分地区农民购置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二是首次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中央确定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开展全部免征农业税的试点,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还有一些省(市)自主进行了免征农业税试点。征收了21年的农业特产税已经终结,千百年来农民种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正在改变。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因税费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大幅度下降。三是首次在全国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在前几年主销区放开的基础上,2008年全面放开了主产区的购销和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四是首次制定并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规划。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发展粮食加工转化。五是首次明确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规定市、县将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
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增辟了农业资金来源。六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清欠农民工工资和征地补偿款。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限期兑现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并着手建立确保如期兑付的制度。与此同时,还加大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对开发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加大了扶贫开发力度,坚持扶贫到村到户,注重提高扶贫工作成效;加大了抗灾救灾力度,帮助灾区群众和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完善突发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加大了动物疫病防治力度,加强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加大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力度,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部分省开通了农产品“绿色通道”;加大了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启动西部地区农村教育“两基”攻坚计划,对部分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杂费和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各地区、各部门的丰富实践,为今后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启示。认真总结经验,对于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新阶段农村发展规律,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一是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到政府各项工作首位。这是党对新阶段“三农”问题认识的深化,是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的科学选择,也是做好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要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进一步加深对“三农”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提高解决“三农”问题的能力。二是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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