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工作下移到村,目标量化到组,管理措施到户”的机制转变,优化乡(镇)村工作格局。四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适当解决好基层干部的待遇,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加大乡镇站所等事业单位改革的力度和各项相关措施的完善和落实,形成与税费改革同步推进的格局。进一步深化乡镇“七站八所”人事制度改革,将“七站八所”推向市场,建立综合性的跨行业、多层次、多形式的为农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乡镇“七站八所”的作用。五要转变行政职能,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推动乡村两级组织由从前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从单纯的依靠行政命令转变到行政、法律、民主、教育等手段相结合;要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规范干部行为,促其依法行政,改进干部工作作风。领导方式由过去的组织推动转变为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市场服务,通过大力实行“三位一体”(*)干部任用模式等,推动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
(二)财政管理体制应不断适应税费改革的需要,成为基层政权运转的支柱。
一是基层财力不应削弱,政府公共性职能需要在政府间适当搭配。收入减了,事少不了,上级补助能给多少,对基层政权保障到何程度,是运转的关键。上级财政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更多的应考虑到基层实际困难,给基层多一点帮助,逐步消化财政赤字和历史负债,使基层能够步入良性循环,维护社会稳定。比如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等,关系国计民生,不应该完全让基层政府负责,应该考虑国家提高这些方面的出资力度。以教育为例,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使教育服务均等化,是全国性的事情,因此国家有相关职责,而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光靠地方财力显然难以完成义务教育的任务,国家应适度加大在这方面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县、乡之间的分配关系。农村税费改革后,
(三)依靠群众,抓住关键,千方百计地化解村级债务。
应该说处理村级债务和税费改革是两回事,但两者交织在一起,要想回避债务问题显然不可能。针对不同的债务可采取不同的方法,在操作中,要坚持多管齐下,让群众唱主角,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一是成立村民代表清产核资工作组,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盘点、分类、核对,全面登记造册,弄清资产存量及债务来源。对村级已发生的招待费、杂工费等债务费用,清理后全部交付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干部大会、群众大会讨论,实行“三次认可,逐级销减”,对不能通过的村级债务,集体不予承认,谁经手谁负责还款。二是以账冲抵化解债务。对村欠农户、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农户欠村、农户互欠和村账内往来款形成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