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提出的“边制定完善方案,边组织实施”的改革试点要求,多次召开会议,建立健全了市、镇、村三级管理机构,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全市11个镇和有代表性的22个村屯进行专题调研和调查摸底,重新核查了五保户供养对象、确定低保人群、医疗救助对象等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方案,科学测算制定标准,如最初通过测算将农村最低保障标准拟定为1,300元。后经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农村低保试点县之后,按政策要求,将低保标准确定为627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过7个月的工作运行,发现报销比例有些偏低,到年终基金可能有过多沉淀,为了让农民真正地得到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益处,我们及时调整报销比例,将市外患者报销比例上调5%,市区域内的两类定点医疗机构上调10%。根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还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各镇财政分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章可循,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推广提供了保障。
(二)加大了收缴力度,合理利用有限资金推动多渠道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需要大量的资金,工作难点在筹资,成功的关键也在筹资。资金来源贯彻共同分担的原则,按照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适当支持的方式进行筹集。我市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采取了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首先为全市五保老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交费16,560元;又对975名需救助人群中的“重、急、难”患病家庭列入首批救助范围,现已救助29人57,500元,两项共计74,090元;在农村低保发放上先将村屯数、人口数最多的向阳川镇作为首批试点镇,取得经验后全市范围内发放;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我市积极努力自筹解决50万元;佳市局从福利分成中安排400万元;今年又向民政部和民政厅争取建设资金50万左右。目前此项工程以接近完成,预计可提前投入使用。合作
(三)加大了管理和监督力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监管机制。要切实防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运行风险,就必须在管理和监督上下功夫,以保证制度的安全高效运行。把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提出了“两不准一严格”的工作纪律,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财务审计。研究制定了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保障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采取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的资金运行机制。确保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不被挤占和挪用,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动态性监督管理,不合格的及时取消其资格,以保证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真正让农民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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