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项目扣回。
2、分散供养。
我市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供养资金的管理是自2009年开始以镇为单位建立五保供养基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市局按照每一行政村6,000元/年的标准核定到各镇,各镇按照市局拨付的金额将资金全额拨付到核算中心,在五保供养基金账户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支付给五保老人,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五保对象的医药费、丧葬费及困难补助等。对于散养五保户的管理,市局实行档案化实时动态管理,供养对象增减变化需按规定程序报经市民政、财政部门确认、批准后方可支付供养资金。
2009年我市五保供养基金总额1,626,000元,支付948名老人供养资金1,137,000元(有3名老人不是全年支付),医药费4,028元,困难补助277,440元,其他用于补充集中供养五保经费不足等135,400元,截止2009年7月末尚有结余资金270,916元。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开展情况
我市于2009年开始对农村贫困家庭进行调查统计,于2009年正式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2009年共对3,714户农贫困家庭,8,097人发放生活补助金155万元。2009年,民政部门又重新对低保对象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剔除已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家庭423户,1,260人,新增家庭1,094户,2,574人,上半年各镇已对4,365户家庭,9,391人,通过“一折通”形式发放生活补助金878,995元。另据民政部门统计,下半年还将有40多户家庭,100多人,也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全年预计支出将达178万元。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在省、市两级政府的支持下,我市于2009年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参合农民数2009年115,151人,2009年162,353人,占农业常住人口分别为47%、67%。经过实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止到2009年6月末,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共有72,298人享受医疗补助,补助金额533万元。其中5,747人享受大病救助,补助金额458万元,单人最高获得补助金额1万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了农民负担。保护了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四)医疗救助情况
我市于2009年正式启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9年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有59人次,发放救助金12.8万元,使全市农村特困户大病得到了有效的救助和医治,使危重病人起死回生。2009年3月,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支付79,830元,为全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60年代精减退职享受40%救济人员共计7,983人(每人10元/年),办理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解决了他们有病无钱治疗的问题。2009年,经民政部门审核已批准81人享受医疗救助待遇,需资金158,000元,将于8月末前通过“一折通”直接打到农民存折中。
二、现行财政政策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的推动情况
财政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担负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构建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框架和推进策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兑现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监管机制,推动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建设,以及创造适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社会环境等方方面面的重要职责。
(一)深入调查,制定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顺利实施,我市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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