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体系、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协会、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组织劳动力转移、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八个方面,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真正把该由政府承担的工作切实搞好,把不应由政府承担的交还给市场、中介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要精简和规范乡镇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设置,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下决心精简机构编制,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坚决落实中央“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规定,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密度和地域特点,合理设置党政机构,大乡镇设置“五办一部”;中等乡镇设置“四办一部”,小乡镇设置“三办一部”。同时,要积极妥善地做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在不增加财政开支、不将分流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分流人员安置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按照采取年龄超限“切一批”、超编空编“调一批”、兴办实体“走一批”、充实基层“派一批”、身份不符“分一批”等办法,妥善解决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问题。要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改传统的乡镇领导包片、干部包村为包抓产业、培育典型、建办园区、组织输转劳务、发展社会事业、解决民生问题、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真正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组织协调职能。要强化对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要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不断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切实保障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
二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要坚持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进一步健全“分级办学、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具体工作中,要坚决贯彻温家宝总理提出的“约法三章”:不准减少本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应承担的经费投入;不准挪用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不准再乱收费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要不断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折不扣地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要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城市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按规定合理核定农村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要继续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条件,丰富教育手段,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重点发展农村寄宿制中小学,集中教育资源,发挥规模效益,努力实现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有学上、都能上得起学的目标。
三是深化区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区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要按照和谐发展的原则,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要解决财政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问题,做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以事权定财权,以责任定财权,对加强的职能要增加财力支持,对弱化的职能要减少支出;二是要解决财政困难,保证基层正常运转,做到财力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公共服务倾斜,切实增强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改革的重点是全面推行“乡财区管”财政管理方式,在全区建立“收支统管、预算代编、账户统设、资金统调、直接支付、集中核算”的区乡财政管理体制,撤消乡镇财政所建制,撤消乡镇金库,成立柳湖、四十铺、白水、白庙、崆峒、安国6个乡镇资金结算中心,实行财政资金直拨,努力改善区乡财政困难状况,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四是努力化解乡村集体债务。我区作为全省化解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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