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取”的方针,不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同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三要推进各项改革。按照中央取消一切限制农民群众创业的政策法规,革除一切束缚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的要求,进一步在农村管理体制、经营体制、投融资体制、流通体制等方面深化改革,在市场准入、融资条件、政策支持等方面打造优良环境。
(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一要大力夯实农业基础设施。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项目支持,着力抓好基本农田、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二要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以市场为导向,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鲜明、附加值高的特色农产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在各乡(镇)继续着力搞好优质烟、优质米、畜牧、蚕桑、板栗、核桃、草莓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培强农业支柱产业,带动新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三要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要做好流通型企业的帮扶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建设农副产品初级加工基地,把农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连接起来,促进农产品流通。四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
(三)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增强后劲。一要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按照市场需求,打造优势农产品品牌,实现“一村一品”。积极构建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高效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产品的增值增效,增加农民来自农业内部的收入。各乡(镇)要把发展乡(镇)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培育产业支撑,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切实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整合包装一批生态基地、资源加工、城镇建设等项目,引导外地大企业、大资本进入农村各个领域,培育一批大龙头,建设一批大基地,发展一批大产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增强农民增收后劲。所有的试点村都要有一个特色的产业支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力度,针对不同村的具体情况,切实将富余劳动力转移出去,通过外出务工,增加农民收入。二要继续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和政府引导、全社会参与的方针,增加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易地开发扶贫项目,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搬迁。把整村推进与安居温饱、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移民安置、小额信贷、产业扶贫、劳务输出、对口帮扶、科教扶贫等工作相结合,建立稳定、可持续脱贫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扶贫措施进乡、入村、到户,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四)积极培养新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造就主力军。一要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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