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把握“四条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农民建设原则。按照政府引导、乡村组织、农民为主的要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取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和基层的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二是分类指导,一村一策原则。新农村建设要与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坚持因村制宜,一村一策。从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来确立目标、任务和措施,按照示范村、特色村(文化村、生态村、文明村、科技村、旅游村、专业村等)、整治村等不同类型,有梯次地推进。三是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新农村建设要以村镇建设整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农田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及水利、交通等专项规划相衔接,按照产业相对积聚,居住相对集中、土地相对集约、农村基础设施各类要素相对集合的要求,以现代乡村理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四是典型示范,有序推进原则。新农村建设要按照统一部署,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先行试点,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着力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广泛宣传,逐步推进。
围绕“一个目标”。从2009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启动新农村建设。到2020年,全县50%的村基本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在“十一五”期间,每年选择7个人口在30—50户的自然村(自然形成、集中居住的村落),整合资源,集中扶持,初步建成一批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宽裕、村容村貌整洁、村风民俗良好、公共服务配套、管理科学民主的示范村,带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到2010年,至少建成35个新农村示范点。
开展“五
实现“五个突破”。通过开展“五进农家”实践活动,实施“抓百村建千村促万村”工程,在农业产业化上有新突破、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上有新突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上有新突破、和谐农村建设上有新突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有新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突破。
三、突出重点,着力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上述目标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全力抓好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局的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活力。一要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动摇,稳定和完善承包关系。在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避免土地摞荒、滥用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导向”、“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稳妥开展土地承包流转的机制。二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借全面取消农业税的东风,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综合改革,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按照中央“多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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