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全面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办案能力。同时,要及时组织仲裁员及时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二要完善规章制度。对仲裁纪律、工作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都要制定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并做到制度上墙公布,使前来咨询和申请仲裁的人员对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法律依据和工作程序一目了然,提高办事效率,规范仲裁行为。同时,要及时制订仲裁办公室工作职责、仲裁员工作守则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展开。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农村承包土地仲裁工作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明工作纪律,排除外界一切干涉,坚持独立依法办案,做到“三个禁止”:一是禁止仲裁人员单独会见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二是禁止为当事人打听案情或说情;三是禁止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杜绝人情世故,把每次仲裁都办成铁案。要加强对仲裁工作的监督指导,对于违反仲裁制度的事件要认真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必须及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联动机制
(一)坚持三级联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多,仲裁工作量大,全部依靠区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不太现实。因此,各镇(开发区)要根据《××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村、镇、区三级联动的原则,逐级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该由哪级调解组织处理的,就由哪级处理,决不能因为组建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而把矛盾上交。各镇(开发区)、村要做好做细工作,及时调解问题,争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调裁联动。一要坚持协商优先的原则。要根据《××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要由当事人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二要坚持基层调解的原则。土地承包纠纷要立足基层调解,村、镇(开发区)要落实调解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大调处力度,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纠纷
(三)坚持部门联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协调。区委农工办作为这一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把这一项工作搞好。同时要及时妥善处理二轮承包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完善承包、流转合同,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从源头上减少土地纠纷矛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要推荐富有多年司法实践经验的非现职工作人员担任兼职仲裁员。对于仲裁过的案件,凡是需要强制执行的,司法行政部门要能够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仲裁结果的权威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性。涉及到相关政策把握和业务知识时,区农林、水利、国土、民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给予大力支持。
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一定能够为我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卓越贡献。
谢谢大家!
《在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免费公文网,欢迎阅读在区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