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最基本的要求是以人的健康为本。关注、关心农民健康是以人为本思想的必然要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生深刻变化,着眼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大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建设,逐步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水平,建立完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当前,我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要帮助农民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是减轻农民经济负担过重,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一项重要举措,是政府关心农民疾苦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保障农民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一项重要体现。因此,我们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制约困素多的系统工程,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必须统筹考虑,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确保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工作目标:根据外地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以区为单位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使全县85%以上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轻农民因大病、重病造成家庭贫困和经济风险,切实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工作任务:结合全县经济发展趋势、农民生活现状,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与消费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建立和完善新型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监督机制和运行机制,使患病农民真正受益。
基本原则: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自愿参加、多方统筹;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大病统筹、保障适度;不断完善、稳定发展的原则。
当前,宣传发动、基金筹集、登记注册、健全制度等项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增强紧迫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重点抓好实施工作以下几个环节:
(一)抓住宣传发动这一关键,确保合作医疗的参合率。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能否顺利推开,取决于各乡镇、各部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更取决于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而广大农民“参合”积极性的高低,又取决于宣传工作是否深入、扎实、有效。通过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施工作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宣传工作中,要力争做到三个讲透:一要讲透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意义,让农民知道好处;二要讲透这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让农民掌握政策;三要讲透政府支持和资金管理、报销办法,让农民解除疑虑。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媒介,采取开设专栏、散发传单、印发手册、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抓住基金筹集这一根本,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及时到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金筹集是难点。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社会捐助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省财政每年对每人资助25元,市财政和区财政每年对每人分别资助11元,各级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每人共计资助38元。关于我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缴费标准,通过前期的深入调查、反复论证和借鉴外地经验,最后确定明年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缴费。当前,各乡镇务必要把收缴农民合作医疗费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