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动作用不够;农民收入这几年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二是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土地流转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理顺,近些年农村转移劳动力所流转的耕地有1万亩左右,但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上却进展不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科技服务、市场服务水平与发展现代农业还有很大差距,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缓慢,全区各类协会组织仅有8个,还没能发挥较大的作用;受地方财力制约,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不大,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需要加快城市经济的发展来创造必要的条件。村级公共事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一些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一议一黄”。三是社会性矛盾压力较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比较突出,因灾、因病、因学致贫返贫成为一些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三大困扰因素;农民就业渠道和就业环境有待拓展和改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总体上处于试点和起步阶段,在农民养老、贫困人口生活保障等方面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有的地方和环节还存在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农村因土地纠纷、林农矛盾和干群矛盾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时有发生。有些矛盾和问题,成因错综复杂,解决难度较大,影响全局发展。解决这些问题,只能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加快农村发展。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村建设投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才能实现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良性互动。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使农民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要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着力点,这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目前,农民生产生活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比较多,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返贫和上学难、上学贵、因学致贫返贫的现象还较突出,征地拆迁中涉及农民利益的问题还不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们要大力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国家要增加对农村生产和公共事业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的领域和范围,这必将有力促进事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区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一是有优势。我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强,粮食、畜牧、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有一定的规模,果菜、生猪、肉(奶)牛、禽类四个主要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初步形成了以优势主导产业为支撑的经济格局。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又落户我区,充分利用中俄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拓展发展空间。二是有难得的机遇。国家和省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力度逐步加大,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普惠政策;我区有3个省级新农村试点村,会遇到很多的机遇;国家继续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全省推进对俄合作升级逐步深化和牡丹江被列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使我们在引进龙头项目上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发展特色、绿色、生态和外向农业空间较大、前景广阔。三是有“三农”工作积累的经验。比如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大力扶持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四是有广大农民加快发展的强烈愿望。在政策激励和市场推动的双重作用下,农民发展致富的积极性进一步焕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持久的动力。五是有全社会加快农村发展的广泛共识。各级领导支持农村发展,社会各界关心农村发展,正在形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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