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决不能让各级签订的责任状成为一纸空文。
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关键是要建立多层次的质量监管保证体系。总结以往工程建设经验,我想有4项监管制度可积极推行:一是推行工程质量行政监督检查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巡视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二是项目法人负责制。严格执行全面监理制,质量终生责任制。三是专家评审制。凡是较大饮水工程都要认真做好水质、水量分析报告,由专家组进行评审论证,提交水利部门审批实施。避免出现水质、水量不合格。四是农民群众参与制。每处工程从规划、施工到验收,都有受益群众参与,自觉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三个安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制、专款专用制、项目报帐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控制;要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水利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要增加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实行账务公开,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干部队伍安全。
四是加强资源整合,提高供水保证率。一是各地在规划项目时,要结合国家对其它水利项目的投入渠道,整合资金,整合项目。如雨水集蓄项目、抗旱应急水源建设等,都可以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结合起来,以应对严重干旱或突发水污染事件时农民群众饮水困难问题。二是在水源短缺地区,可整合水资源,实行多村联供,井群联供,或者利用原有供水水源,扩大容量,延伸管网,增加调节供水能力,提高供水保证率。
五是加强宣传公示,增加项目透明度。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入农村加强对饮水安全的宣传工作,可采取多种形式,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饮水的重要性。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反映群众意见,监督反映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大力宣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氛围。同时,要严格项目公示制度,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受益者,也是工程的评判者。各级水利部门在工程建设上一定要充分征求受益群众的意见,所有建设项目一定要公示于众,让农民群众参与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加强监督,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同志们,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前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我相信只要我们思想认
识到位、方法措施得力,部门配合支持,上下齐心协力,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全省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的目标任务,为富民强省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