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好全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下步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抽调精干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对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职能设置、管理模式、富余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经费保障、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的界定等重大问题,要严格把握政策规定,在通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落实好各项工作方案,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农业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理设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布局,科学设置职能,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结构。人事(编办)部门要科学构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机构设置,将县、乡作为有机整体统盘考虑。财政部门要对改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做好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经费保障和农技人员工资、补贴待遇的落实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三是要精心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及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好各阶段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在竞争上岗这个关键环节上,一定要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工作中要做到重心下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前排查,制定预案,争取主动,及时妥善地给予解决。四是妥善安置,做好人员分流及安置工作。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中富余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对原签订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的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关系,要进行认真清理,依法办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的临时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清退工作。对于超编单位,原为国家正式职工并且由财政供养的人员,要把住人员只减不增的底线,严格进人控制,逐步消化超编人员。对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云南省有关事业单位未聘人员提前退休规定的技术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纳入退休人员管理。对超编单位的技术人员申请到农村自主创业或从事科技服务人员,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到农村自主创业或从事科技服务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五是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切实加
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监督和管理,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要依法进行清查,登记产权权属,核清资产,摸清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六是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根据州政府的要求,各县要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组织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11月份进行检查总结,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这次会后,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尽快组织,根据州人民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批复意见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同时,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还要密切关注改革动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改革过程中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间断,确保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工作时间安排:2009年10月6日至15日,要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09年10月16日至30日,要全面完成竞争上岗工作;2009年11月1日至15日,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要认真进行总结,到时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改革工作进行一次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