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户”、文明村组、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提高农村的文明程度和农民的整体素质。
25、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抓好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律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农村安定祥和、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6、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土地二轮延包为依据,依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妥善处理有关遗留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建立和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改革。安排配套资金搞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试点,妥善做好三峡库区移民村二轮延包工作。
27、加快农村征地制度改革步伐。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地,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改革、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方式;探索并推广以征地补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使农民分享经营性建设项目长期而稳定的收益;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多渠道安置途径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28、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是大力推进乡镇机构和事业单位的配套改革,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体系。2008年,省里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按每个农业人口5元标准对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的乡镇给予补助。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治理涉农收费,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安排专项资金启动乡镇债务清理核实与化解工作,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用8至10年时间化解乡镇债务。进一步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力度,2008年化解村级债务2000万元,累计化解村级债务达到60%以上。
29、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优化农村信用环境,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探索发放大额贷款的有效方式。引导区内各金融机构尽可能将新增存款投放本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引导和鼓励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增强农村资金实力。积极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探索农业保险办法,扩大保险范围,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2008年区内各金融机构用于支农贷款资金新增 5亿元,其中区农发行政策性贷款超过3亿元。
30、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继续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民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组建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着力完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加强对协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确保协会网络全区三大优势产业60%以上的农户。2008年区级财政安排20万元支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八、加强和改进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
31、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区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办。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集中从事新农村建设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由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32、广泛参与,全力配合。积极开展“三下乡”、“千名干部万户行”活动,广泛动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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