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08年品牌农业工作总结及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度
品牌农业工作总结及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按照贺政发〔2008〕10号、贺政发〔2008〕24号文要求,我局与财政局、商务局一起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农产品商标的注册以及品牌商标的监管工作,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是以品牌农业发展办公室名义征集贺州农产品共用商标;二是通过在媒体发表宣传稿件和发布广告等渠道对共用商标进行宣传;三是做好共用商标推广使用工作,为使用者提供各项服务。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项目建设目标,认真落实市政府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部署,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为促进全市农产品商标战略的实施,市局局长易安辉同志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扎根贺州实际,撰写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贺州市农业品牌战略》一文,认真分析了我市品牌农业发展现状,提出了农业品牌发展的任务目标、具体措施,明确我市农产品商标战略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的若干意见》后,我局安排人员马上着手开展农副产品共用商标的征集工作,和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宣传工作。由副局长邓乐同志负责农产品商标战略宣传全面工作;商广科科长黎强、科员张锐先同志具体负责共用商标征集推广、授权使用服务,以及商标监管工作;办公室李季芳、李竞森同志负责有关材料的组织报送和宣传工作;协会办副秘书长陈昱吉、工作人员黄军同志负责广告小礼品、外包装、条幅制作工作。
(一)农副产品共用商标的征集工作
5月30日,我局在《贺州日报》、红豆网发布《关于征选贺州市农副土特产品共用商标的启事》,向社会广泛征集创意新颖、具有贺州地方特色、能体现贺州农副土特产品的商标。至6月25日,共征集到农副土特产品商标20件,其中 “八步香”、“姑婆山”、“姑婆山九铺香”、“贺农”、“九铺香”等14件农副土特产品商标符合《启事》所公布的征选条件。6月26日,在《贺州日报》、红豆网发布《候选商标公示》,将应征商标向社会公布,同时印发《候选商标公示》2000份分发到八步区内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市民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应征商标的意见,确定14件入围商标。7月3日,发出《关于评定贺州市农副土特产品共用商标的函》邀请贺州市知名、权威人士参与农副土特产品共用商标的评定工作,同时附上《入围商标简介及评定意见表》,将14件入围商标的注册类别、持有人(或申请人)、创意说明、注册情况等详细情况提供给评委。发出商标评审表21份,收回17份,7月19日,在《贺州日报》、红豆网发布《公告》将经过评委和市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评定商标向社会公布。其中, “八步香”等6个商标转让商标所有权给市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单位负责授权使用。
(二)商标品牌战略的宣传工作
根据市政府提出的“注册一件商标,带动一方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工作要求,我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市场、乡村,扎实开展商标知识传授和以商标法为主的普法宣传活动,并通过调查掌握农产品类型、分布、品质特征等第一手材料,引导、鼓励分散从事同一种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市场推广的农民、个体户、小企业,使用同一个品牌,大力宣传集合力量、同树品牌、共享效益的意义。同时,积极联络区内外主流媒体,在报纸、电台、网站宣传我市发展品牌农业工作。2008年7月以来,在主流媒体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