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部门,一定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要综合各项措施,聚集全方位的力量,一定要将此项工作做好、做实,“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当前已进入了4月,时间十分紧迫,而我们面临的工作任务还很多,压力还很大,时间越往后拖,工作越是被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强化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程,抢在4月20日之前完成第二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要完成参合农民参合费的收缴上交,并将收缴的农民合作医疗费转入县财政专户,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以加快第三阶段工作进程。为此,各乡镇、各联系部门回去后,要立即调整工作安排,加紧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没有按照完成第二阶段工作任务,没有及时收缴参合农民参合费的乡镇,县上将取消以奖代补资金,并自行负责所造成的工作后果。
(二)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
宣传动员、政策解释,是组织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下一步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前提。各乡镇、各联系部门一定高度重视这一项工作,要坚决贯彻农民志愿参加的原则,反对强迫命令,要立足于耐心、细致、扎实的宣传动员,切实将宣传工作抓好、抓出特色、抓出成效来,真正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支持和拥护,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是部分农民缺乏风险意识,得过且过。对此,一定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抗大病的设计初衷讲深讲透,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加强宣传,卫生局协助广电局做好典型案例的比照宣传节目,要认农民充分认识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后果,切实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
二是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缺乏信任,害怕上当受骗。对此要对照前后合作医疗的不同点,要让广大农民群众深刻认识它们的区别。特别要把握“新型”二字做宣传。首先是加大了政府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标准给予补助。地方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次是提高了统筹层次。改过去以乡、村为单位统筹为以县为单位统筹,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职能。第三是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克服了管理松散、粗放的不足。
三是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缺乏信任,害怕医生开大药方,得不到实惠。对此,要围绕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原则,向农民讲明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自愿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原则,以及政策所赋于农民的知情权、监管权等权力,同时要告知广大农民各医疗机构实行的药品招投标制度、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监管制度等,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将上述制度逗硬兑现,取信于民。对当前各个医疗机构存在药品价格差异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强监管,统一价格标准,同时要向农民解释清楚药价的不同的一些特殊原因,如万分含量不同、厂家不同等,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也要正面宣传试点工作还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通过坦诚对话,与农民群众诚信相处。
四是对农民反映的补偿办法复杂,程序繁锁的农民,一方面要正面收集,及时向县上反映,努力简化程序,切实方便群众;另一方面要讲清楚,严格的程序正是对农民负责的表现,是保障新型农民合作医疗资金案安全的必要措施,努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做好补偿工作的规范实施。
五是部分农民群众反映家庭困难,无资金缴纳参合费用的问题,一方面要切实讲清楚,让广大农民群众认清楚参合费的性质,并不是真正的缴纳给了别人,而是建立个人帐户作为门诊基金归家庭个人所有,即使当年没有发生门诊费用,也可以通过灵活的形式报销,打消农民群众的顾虑。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