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和实惠,宣传看病就医和报销费用的办法和程序。在宣传过程中,要吃透政策,切不可“歪嘴巴和尚把经念歪”。通过宣传,提高各级干部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坚定开展合作医疗的信心;通过宣传,增强农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抗御疾病风险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的建立,是党和政府为农民的利益着想,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使他们打消顾虑,放心地参加合作医疗。
(二)抓住资金筹措这个难点,确保合作医疗资金按时到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难点。没有一个有效的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一句空话。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中央财政每年对中西部地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资助10元;省、市、县财政每年资助10元,共计人均年资助20元;我县规定,每位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3元的标准缴费,由乡镇一次性筹齐,上划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核算中心专用帐户,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同时要求,全县农民参合率要达到90%。各乡镇要将农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要带头驻村包片,包抓农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各村两委会成员包组、村民小组长、党员和乡村医生包户,并带头缴纳合作医疗资金,部门干部、职工家属在农村的也要带头缴纳合作医疗经费。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全县统一安排,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抽调人员挂乡包村。在动员农民“参合”和缴纳医疗基金的过程中,要注重质量和效益,确保惠及农民,取信农民。严禁为了高指标、快进度,而不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今年上半年,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河南某县强迫村医和领导干部带头垫付的办法,强迫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并没有真正让农民受益的错误做法。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在我县发生。
(三)抓住规范管理这个重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我国过去合作医疗之所以几起几落,最终全部解体,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导致基金管理混乱,资金流失,没有很好地起到救治农民疾病的作用,伤了农民的心。这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要特别重视规范管理这个重点,尤其是要加强对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搞好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做到“银行见钱不见帐,经办机构见帐不见钱”,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支挪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要严格执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制度,使整个资金的运作置于广大人民的监督之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要定期汇报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费收支和医药费补助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县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要定期检查、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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