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确认这项关键性工作,确保整个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要求、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
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是新的历史事件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各乡镇党委、政府在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上必须按照“严格程序,完备手续,三榜公布,两级审核,确保奖励扶助对象一个不漏、一个不错”的要求进行。在对象确认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办实事。
(一)明确政策。严格按照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执行,任何人和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放宽政策,扩大奖励扶助范围;对确认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坚持在政策上“不许愿、不关门”的原则,做好专题调研,按照程序上报请示。
(二)充分公示。在启动申报程序的同时,以社为单位公布农村家庭人口构成情况,这是对象确认的笫一个必备程序。要通过这个程序,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使奖励扶助的确认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格申报。必须按照本人申报——村社公示——乡镇审查——区县确认——返回公示等程序,坚持时间服从程序、服从质量的原则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在奖励扶助对象申报时,一定要查清申报对象出生年月、婚姻史、生育史、生育数量、现存子女数量等基本情况,做到手续完备;村一级对奖励扶助对象的公示要公示到对象所在的社和院坝。
(四)加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板报、专栏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要公开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让奖励制度政策真正入户、入脑、入心,奖励扶助试点工作家喻户晓。
(五)认真复查。要认真做好复核审查工作,村社向乡镇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机关干部进村入户逐户进行复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复查结果由复查人签字确认,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县上将抽调力量组成核查组,对乡镇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采取全面或抽查方式进行核查,准确确定奖励扶助对象,同时还将组织纪检监察、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方式进行复查。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完成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任务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奖励扶助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试点工作。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统筹协调安排工作力量,抽调得力干部参与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县人口计生委要全力以赴搞好奖扶对象的核查确认工作。
奖励扶助对象核查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的奖励扶助对象必须由乡镇长签字后才能上报到县。要建立责任追究制,驻村干部是村责任人,要实行驻村干部包村包户责任制,对村级核查结果,驻村干部必须签字后上报乡镇政府。因工作不负责任,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驻村干部以及党委政府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奖励扶助对象确认中人为弄虚作假、擅自放宽政策、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影响甚至取消全县试点工作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并责令其党政一把手引咎辞职。
同志们,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是一项艰巨而繁杂的工作,但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有求真务实、顽强拼搏、勇于创新的精神,我们